关于拟变更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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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变更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公告

我 (略) (略) (略) 关于申请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报告后,经评估及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我 (略) (略) 城 (略) 编制《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略) 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日至**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2.原不动产权证

3.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附图(拟变更)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1:

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项 (略) 新罗区龙门镇,厦蓉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出口北侧,厦蓉高速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35848平方米。

二、规划条件变更原因

(略) 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的通知》、《关于研究高速公路建设有关工作的纪要》、《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存量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交通运输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盘活高速公路存量用地、创新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模式和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等建设内容的精神, (略) 交通局选定龙岩西收费站地块作为首个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试点建设用地。龙岩西收费站地块于2021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宗地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为加快推进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建设工作,盘活存量用地,建立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模式, (略) (略) (略) 向我局申请变更项目规划条件。

三、拟修改地块规划条件指标

拟变更规划条件规划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的面积为准;用地性质按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确定;其余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

(1)用地性质: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业仓储用地);

(2)规划用地面积:35848.15平方米;

(3)建设用地面积:30038平方米;

(4)计容建筑面积:≥54069平方米且<75095平方米;

(5)容积率:≥1.8且<2.5;

(6)建筑密度:35%—45%;

(7)绿地率:10%—20%;

(8)建筑控制高度:≤24米;

(9)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北侧。

我 (略) (略) (略) 关于申请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的报告后,经评估及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后,我 (略) (略) 城 (略) 编制《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现已通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五条及《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变更规划条件予以批前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略) 政府最终批复为准。

公告时间:**日至**日,公告期10天。公告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通讯地址: (略) 新罗区莲新南路2号,邮编:*,联系电话:0597-*,电子邮箱:*@*63.com)。

附件1.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2.原不动产权证

3.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附图(拟变更)

(略) 自然资源局

**日


附件1:

龙岩西高速出口北侧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项 (略) 新罗区龙门镇,厦蓉高速龙岩西收费站出口北侧,厦蓉高速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35848平方米。

二、规划条件变更原因

(略) 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的通知》、《关于研究高速公路建设有关工作的纪要》、《关于做好高速公路存量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交通运输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盘活高速公路存量用地、创新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模式和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等建设内容的精神, (略) 交通局选定龙岩西收费站地块作为首个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试点建设用地。龙岩西收费站地块于2021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宗地用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为加快推进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建设工作,盘活存量用地,建立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模式, (略) (略) (略) 向我局申请变更项目规划条件。

三、拟修改地块规划条件指标

拟变更规划条件规划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确权登记的面积为准;用地性质按项目实际建设内容确定;其余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根据《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

(1)用地性质: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业仓储用地);

(2)规划用地面积:35848.15平方米;

(3)建设用地面积:30038平方米;

(4)计容建筑面积:≥54069平方米且<75095平方米;

(5)容积率:≥1.8且<2.5;

(6)建筑密度:35%—45%;

(7)绿地率:10%—20%;

(8)建筑控制高度:≤24米;

(9)机动车出入口方位: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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