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P(2021)28-1、28-2、28-4、P(2022)24、25、26、P(2021)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建始县P(2021)28-1、28-2、28-4、P(2022)24、25、26、P(2021)4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始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日下午15:00时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以拍卖方式出让建始县P(2021)28-1、28-2、28-4、P(2022)24、25、26、P(2021)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以上标的的规划用途、指标及实际办证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2、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相关价值为地上建筑物和新规划条件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综合体现。根据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之规定,所确定的竞买保证金为本次标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翻建、新建建筑物时,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组织或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察勘。 五、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日下午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抵价款,未成交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并获取拍卖文件、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 月28日至**日17:00。经审查合格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准时参加拍卖会,竞买人迟到或不参加拍卖会,视为放弃竞买。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竞买申请人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汇款用途须注明“**日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竞买申请人单位银行账户交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属自然人的必须从本人个人帐户交纳,否则视作竞买保证金交纳无效,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在申请截止时间以前携带银行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股办理报名手续。竞买申请人属企业的须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属自然人的另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缴纳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的只限竞得1宗地,缴纳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的只限竞得2宗地,以此类推,缴纳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的不限竞得数量。 户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建始支行; 账号:*05620; 用途:“**日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朱女士0718-* 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先生0718-* 湖北 (略) :刘先生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 (略) **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始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日下午15:00时在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以拍卖方式出让建始县P(2021)28-1、28-2、28-4、P(2022)24、25、26、P(2021)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1、以上标的的规划用途、指标及实际办证面积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2、以上标的按现状拍卖,相关价值为地上建筑物和新规划条件下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综合体现。根据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之规定,所确定的竞买保证金为本次标的土地使用权部分的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翻建、新建建筑物时,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组织或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也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拍卖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竞买人自行到现场察勘。 五、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日下午17: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成交抵价款,未成交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报名并获取拍卖文件、签订竞买协议、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报名时间为:2022年11 月28日至**日17:00。经审查合格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人须准时参加拍卖会,竞买人迟到或不参加拍卖会,视为放弃竞买。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竞买申请人必须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汇款用途须注明“**日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必须从竞买申请人单位银行账户交纳,属个体工商户的必须通过营业执照上核定的法定代表人账户交纳,属自然人的必须从本人个人帐户交纳,否则视作竞买保证金交纳无效,导致保证金无法退还的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在申请截止时间以前携带银行转账回单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交易股办理报名手续。竞买申请人属企业的须另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属自然人的另需携带个人身份证。缴纳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的只限竞得1宗地,缴纳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的只限竞得2宗地,以此类推,缴纳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的不限竞得数量。 户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建始支行; 账号:*05620; 用途:“**日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人:朱女士0718-* 自然资源局联系人:李先生0718-* 湖北 (略) :刘先生 *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 (略)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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