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T2020-102-1号拍卖出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LGT2020-102-1号拍卖出让公告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2]13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LGT2020-102-1

临漳县城广阳路与齐恒公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60786.04

住宅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1.2≤R≤2.0

≤30

≥35

54

-10

64

70

21888

100

7500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 至 **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上午10时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其他建设要求: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该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

重要提示地块竞得者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无偿退让地块内南侧10米及西侧10米的小区组团道路,其容积率按照地块宗地面积计算,组团道路由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建设管理,南侧组团道路沿线建筑需退让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按照本条件第七条执行;西侧组团道路沿线建筑无需退让建筑控制线。小区组团道路由县城管部门负责主路面施工,其中所配套人行便道、路灯、绿化由地块取得者负责建设,路灯式样、位置和人行便道断面,铺砖材质、绿化等配套建设方案,应当报城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其他要求详见LGT2020-102-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帐 号:*10582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国土资告字[2022]13号

经临漳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位 置

土 地 面 积(㎡)

土地用途

开发程度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增价 幅度(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竖向界限

上限

(m)

下限(m)

高差(m)

LGT2020-102-1

临漳县城广阳路与齐恒公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60786.04

住宅用地

净地条件出让

1.2≤R≤2.0

≤30

≥35

54

-10

64

70

21888

100

7500

二、满足拍卖出让文件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书面申请,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索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 至 **日到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上午10时在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五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条件出让。
(三)地块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其他建设要求: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商品房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的通知》(邯政办规﹝2020﹞5号)文件要求,该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3%,建成后无偿移交县政府。

重要提示地块竞得者在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无偿退让地块内南侧10米及西侧10米的小区组团道路,其容积率按照地块宗地面积计算,组团道路由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建设管理,南侧组团道路沿线建筑需退让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按照本条件第七条执行;西侧组团道路沿线建筑无需退让建筑控制线。小区组团道路由县城管部门负责主路面施工,其中所配套人行便道、路灯、绿化由地块取得者负责建设,路灯式样、位置和人行便道断面,铺砖材质、绿化等配套建设方案,应当报城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其他要求详见LGT2020-102-1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定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在拍卖前由县政府设定。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还须另行支付应向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漳县建安路西段北侧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单位: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临漳支行
帐 号:*10582

临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