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公示
根据区领导在《关于大兴区集体租赁性住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请示》的批示、《关于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土地整理开发 (略) 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示、大兴区集体经营性 (略) 交易领导小组关于西红门镇、安定镇、黄村镇集体经营性 (略) 联审会的会议纪要(〔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开发项目U22环卫设施用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协议出让公示日期**日-**日。公示期间仅北京安 (略) 提出申请,且该单位通过北京 (略) 资格审查。**日,北京 (略) 与北京安 (略) 签订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将意向书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向书内容
项目名称:大兴区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开发项目U22环卫设施用地项目
拟用地者:北京安 (略)
宗地位置:大兴区安定镇
宗地面积:*.380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91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U22环卫设施用地
容积率:0.69
出让年限:28年
出让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元整(¥897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5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日—**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向用地者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到发改、规自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单位地址: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
联系人:夏盛来
联系电话:*
根据区领导在《关于大兴区集体租赁性住房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采取协议出让或作价入股方式供地的请示》的批示、《关于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土地整理开发 (略) 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示、大兴区集体经营性 (略) 交易领导小组关于西红门镇、安定镇、黄村镇集体经营性 (略) 联审会的会议纪要(〔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大兴区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开发项目U22环卫设施用地项目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协议出让公示日期**日-**日。公示期间仅北京安 (略) 提出申请,且该单位通过北京 (略) 资格审查。**日,北京 (略) 与北京安 (略) 签订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现将意向书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意向书内容
项目名称:大兴区安定镇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集体建设用地土地整理开发项目U22环卫设施用地项目
拟用地者:北京安 (略)
宗地位置:大兴区安定镇
宗地面积:*.380平方米
建设用地面积:*.391平方米
规划控制建筑规模:*平方米
规划用地性质:U22环卫设施用地
容积率:0.69
出让年限:28年
出让价款:单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元整(¥897元);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元)。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5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日—**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联系并提供书面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意向用地者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到发改、规自部门办理立项、规划等手续。
三、联系方式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单位地址:大兴区金华寺东路1号
联系人:夏盛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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