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泥城社区DE07-J-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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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泥城社区DE07-J-1地块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临港协信示字(2022)第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泥城社区DE07-J-1地块

东至云夏路、南至霞光路,西至抱雪路,北至泥彭河南侧绿化带

九级

4.64692

DE07-J-1地块: 2.0

J-1:征收安置房

70年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885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80%。

2、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3、根据环保部门意见,该地块已按规定完成调查评估,无须治理修复,拟同意出让。

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配建一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计容)、一处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泥城镇人民政府,由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2)公共通道:本地块设置东西向公共通道一条,公共通道公共(步行)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两端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临港协信示字(2022)第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泥城社区DE07-J-1地块

东至云夏路、南至霞光路,西至抱雪路,北至泥彭河南侧绿化带

九级

4.64692

DE07-J-1地块: 2.0

J-1:征收安置房

70年

1、住宅管理要求:该地块已批控规中住宅套数下限为885套,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80%。

2、自持物业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3、根据环保部门意见,该地块已按规定完成调查评估,无须治理修复,拟同意出让。

4、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建设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本地块配建一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0平方米(计容)、一处养育托管点360平方米(计容),养育托管点宜布局在建筑物一层,其余公共服务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泥城镇人民政府,由政府负责运营管理。

(2)公共通道:本地块设置东西向公共通道一条,公共通道公共(步行)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两端不得设置围墙,满足24小时对外开放。与建筑结合设置的公共通道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4.5米。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单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张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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