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国有股权
39%国有股权
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39%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
项目编号 | YZSCQGQ*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江苏金茂 (略)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日09时00分 | 挂牌终止日期:**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 (略)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注册号码 | *12N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法定代表人 | 袁开泉 | ||||||||
经营范围 | 食品机械及各种零配件的制造,销售;食品机械设备的维修,安装;食品机械图图纸的设计。 | ||||||||
职工人数 | 19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其它 | |||||||||
标的企业 | 刘平6%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75.74 | |||||||
净资产(万元) | 39.23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01.41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9.63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4.93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扬州弘瑞资产评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扬弘瑞评报字(2022)03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金茂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654.6 | 净资产:29.6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56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它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未涉及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未涉及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未涉及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未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0 | ||||||||
其他重要事项 | |||||||||
转让参考价值 | 12.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受让方承诺:受让股权后确保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依法继续履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有员工坚持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及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江苏 (略) 董事会会决议 2、江苏金茂 (略) 《关于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39%股权转让的批复》(苏金工司〔2022〕84号) 3、《专项审核报告》 4、《资产评估报告书》 5、评估报告确认备案表 | ||||||||
其他说明 |
八、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疫情期间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39%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发布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 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
项目编号 | YZSCQGQ*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江苏金茂 (略)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日09时00分 | 挂牌终止日期:**日16时00分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 (略)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注册号码 | *12N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 | ||||||||
法定代表人 | 袁开泉 | ||||||||
经营范围 | 食品机械及各种零配件的制造,销售;食品机械设备的维修,安装;食品机械图图纸的设计。 | ||||||||
职工人数 | 19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其它 | |||||||||
标的企业 | 刘平6%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275.74 | |||||||
净资产(万元) | 39.23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01.41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9.63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4.93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扬州弘瑞资产评 (略)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扬弘瑞评报字(2022)037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金茂 (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654.6 | 净资产:29.6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1.56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未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它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未涉及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未涉及 | ||||||||
(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未涉及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未涉及 | ||||||||
(略) 国有股性质变化 | 未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0 | ||||||||
其他重要事项 | |||||||||
转让参考价值 | 12.0万元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受让方承诺:受让股权后确保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依法继续履行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若有员工坚持解除劳动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及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自行承担。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申请受让本项目,并接受本项目公开公告信息所载的全部受让要求。本受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且得到相应批准。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收购资金来源合法,符合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受让方条件的规定。 3、如实填写受让申请资料并提交有关附件,并对以上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4、受让申请系我方真实意愿,一经报名不予撤回或变更并认可该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配合接受资格审核,严格遵守有关交易规则。 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产权成交价款。 6、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或违反有关交易规则,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 ||||||||
备查文件 | 1、江苏 (略) 董事会会决议 2、江苏金茂 (略) 《关于扬州绿扬食品机械有限公司39%股权转让的批复》(苏金工司〔2022〕84号) 3、《专项审核报告》 4、《资产评估报告书》 5、评估报告确认备案表 | ||||||||
其他说明 |
八、收费标准:相关费用由交易双 (略) 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承担收费详情(http://**_23726.html疫情期间在此基础上半价收费);交易服务费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成交款帐户帐号:**户名: (略) 财政局开户行:中国 (略) 扬州新城支行。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略) 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4-* | ||||||||
传真 | 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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