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矿业权网挂【2023】衡矿2号(衡山县)
衡阳市矿业权网挂【2023】衡矿2号(衡山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矿挂字号〔2023〕2号
(略) 自然资源厅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组织公 (略) (略)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挂牌人
1、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湘淮
2、挂牌人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蒸湘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法定代表人:奉小明
3、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基本情况及准入条件
1、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矿山名称 | 位置 | 可采储量(万吨) | 开采矿种 | 生产规模 | 出让 年限 | 矿区 面积 (K㎡)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网挂【2023】衡矿2号 |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村 | 854.6 | 建筑用花岗岩 | 90万吨/年 | 10.5年(矿山服务年限加1年基建期) | 0.0784 | 3845.7 | 2000 | 100 |
2、矿区范围拐点及坐标(CGCS2000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01 | *.43 | 5 | *.72 | *.66 |
2 | *.57 | *.80 | 6 | *.58 | *.76 |
3 | *.57 | *.66 | 7 | *.66 | *.65 |
4 | *.13 | *.76 | 8 | *.36 | *.71 |
准采标高:+311m~+178m 矿区面积:0.0784km2 |
3、资源储量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自资储备字〔2022〕066号),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872万吨(341.1万m3),其中混合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764.4万t(286.3万m3),全风化混合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75.0万吨(42.1万m3),半风化混合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32.6万吨(12.7万m3)。
4、开发利用方案
根据《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拟设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可采储量: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854.6万吨;设计生产规模9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9.5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机制砂和不同粒径的碎石及陶瓷用原料,设计采矿回采率98%。
5、出让收益评估
根据《 (略) 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124号,评估基准日为**日,汇交告知日期为**日),确定出让收益为3681.16万元,(其中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碎石、机制砂评估值3609.08万元,评估单价为4.33元/吨;瓷泥出让收益评估值72.08万元,评估单价3.4元/吨)。
评估可采储量单价高于或等于《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矿业 (略) 场基准价(2021年版)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3号) (略) 地区可采储量基准价:建筑用花岗岩矿4.0元/吨,瓷泥(参照陶粒用页岩、粘土)3.4元/吨。
6、土地使用
根据《关于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土地配给方案的审查意见》,矿山为露天开采,项目总用地12.26202公顷(0.1226km2,含拟设采矿权范围)。占用地类为林地、建设用地等,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
项目所需用地由竞得人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衡山县政府负责协调到位。衡山县政府提交了《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保障衡山县立新矿区用地的公开意见书>》,承诺按相关政策为采矿权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依法保障其顺利开展生产建设活动。
7、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采矿权出让审查意见表》, (略) 生态环境局衡山县分局出具需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的意见。
8、占用林地意见
根据《采矿权出让审查意见表》,衡山县林业局需办理相关林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的意见。
9、净矿出让成本
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新设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前期投入成本的审查意见》,前期投入成本合计1052.6231万元,其中技术报告等编制(包含地质勘查报告、矿区范围核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原采矿权人资产评估报告等编制费用)费用123.98万元;委托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租赁拟出让矿区范围土地及周边房屋费用10年共计880.6431万元;运输、供电、用水保障费用48万。
10、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2)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
(3)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
(4)具有不低于首次缴纳2000万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净矿”出让成本1052.6231万元以及原采矿 (略) 场价值481.66万元的资金实力,若原采矿权人参与竞买,可不提供原采矿 (略) 场价值的资金实力。(出具银行证明)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申购程序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
2、申购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
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734-*?
四、出让起始价、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竞买保证金
拟定起始价(底价)为人民币3845.7万元(折算单价为4.5元/吨),拟定增价幅度为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做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行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收益实行分期缴纳,自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2000万元,剩余出让收益二年内分两期缴清,每年度末各缴纳剩余出让收益的50%。
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
1、违约情形
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⑴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⑵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⑶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⑷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因非不可抗力自动放弃竞得的。
2.违约责任
⑴竞买人有前述第1、2条违约情形的,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⑵竞得人有前述第3、4条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竟得资格并从竞买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竞得人,将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易活动;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3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不得退付保证金。
六、重要提示事项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3. (略) 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 (略) 级绿色矿山。
4.采矿权受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矿产资源规划等调整的影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接受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接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
5.竞得人要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土地等相关手续,在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必须编制和经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6. 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一次性支付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净矿”出让成本1052.6231万元(已包含工业广场、运矿道路、排土场等土地租赁以及房屋租赁、拆迁费用)。开户银行:衡山县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账号:*03034;专户名称: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7.本次竞得人(原采矿权人竞得除外)需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给衡 (略) 原采矿 (略) 场价值481.66万元。衡 (略) 已授权委托出让方出让,原采矿 (略) 场价值481.66万元打入指定开户银行:衡山县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账号:*03034;专户名称: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8.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衡山县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现场踏勘及咨询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谭昱永,联系电话:*;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谭长浩,联系电话:*。
9.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采矿区外周边50米(爆破安全影响)范围内房屋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拆迁到位,拆迁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采矿区外周边50-300米(爆破安全影响)内房屋,由衡山县政府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协调采取租赁方式,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并负责处置好矛盾纠纷。
10.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不同意设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付。
七、相关时间规定
1、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12 月2 日至2022 年12 月30 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2年12 月3 1日8时至2023 年1 月16 日16时止;
3、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月 14日16时00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挂牌采用起始价等于底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2、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对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系人:文女士
网 址:http://**.cn
业务咨询电话:073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 月2 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矿挂字号〔2023〕2号
(略) 自然资源厅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组织公 (略) (略)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挂牌人
1、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湘淮
2、挂牌人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蒸湘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法定代表人:奉小明
3、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基本情况及准入条件
1、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矿山名称 | 位置 | 可采储量(万吨) | 开采矿种 | 生产规模 | 出让 年限 | 矿区 面积 (K㎡)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网挂【2023】衡矿2号 |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 衡山县东湖镇立新村 | 854.6 | 建筑用花岗岩 | 90万吨/年 | 10.5年(矿山服务年限加1年基建期) | 0.0784 | 3845.7 | 2000 | 100 |
2、矿区范围拐点及坐标(CGCS2000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01 | *.43 | 5 | *.72 | *.66 |
2 | *.57 | *.80 | 6 | *.58 | *.76 |
3 | *.57 | *.66 | 7 | *.66 | *.65 |
4 | *.13 | *.76 | 8 | *.36 | *.71 |
准采标高:+311m~+178m 矿区面积:0.0784km2 |
3、资源储量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湘自资储备字〔2022〕066号),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建筑用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872万吨(341.1万m3),其中混合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764.4万t(286.3万m3),全风化混合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75.0万吨(42.1万m3),半风化混合花岗岩矿控制资源量32.6万吨(12.7万m3)。
4、开发利用方案
根据《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拟设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可采储量: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854.6万吨;设计生产规模9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9.5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机制砂和不同粒径的碎石及陶瓷用原料,设计采矿回采率98%。
5、出让收益评估
根据《 (略) 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中宝信矿评报字〔2022〕124号,评估基准日为**日,汇交告知日期为**日),确定出让收益为3681.16万元,(其中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碎石、机制砂评估值3609.08万元,评估单价为4.33元/吨;瓷泥出让收益评估值72.08万元,评估单价3.4元/吨)。
评估可采储量单价高于或等于《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矿业 (略) 场基准价(2021年版)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3号) (略) 地区可采储量基准价:建筑用花岗岩矿4.0元/吨,瓷泥(参照陶粒用页岩、粘土)3.4元/吨。
6、土地使用
根据《关于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土地配给方案的审查意见》,矿山为露天开采,项目总用地12.26202公顷(0.1226km2,含拟设采矿权范围)。占用地类为林地、建设用地等,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
项目所需用地由竞得人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衡山县政府负责协调到位。衡山县政府提交了《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保障衡山县立新矿区用地的公开意见书>》,承诺按相关政策为采矿权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依法保障其顺利开展生产建设活动。
7、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采矿权出让审查意见表》, (略) 生态环境局衡山县分局出具需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的意见。
8、占用林地意见
根据《采矿权出让审查意见表》,衡山县林业局需办理相关林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的意见。
9、净矿出让成本
根据《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新设衡山县立新矿区建筑用混合花岗岩矿前期投入成本的审查意见》,前期投入成本合计1052.6231万元,其中技术报告等编制(包含地质勘查报告、矿区范围核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原采矿权人资产评估报告等编制费用)费用123.98万元;委托衡山县东湖镇人民政府租赁拟出让矿区范围土地及周边房屋费用10年共计880.6431万元;运输、供电、用水保障费用48万。
10、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2)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
(3)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
(4)具有不低于首次缴纳2000万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净矿”出让成本1052.6231万元以及原采矿 (略) 场价值481.66万元的资金实力,若原采矿权人参与竞买,可不提供原采矿 (略) 场价值的资金实力。(出具银行证明)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申购程序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
2、申购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
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734-*?
四、出让起始价、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竞买保证金
拟定起始价(底价)为人民币3845.7万元(折算单价为4.5元/吨),拟定增价幅度为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做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行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收益实行分期缴纳,自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2000万元,剩余出让收益二年内分两期缴清,每年度末各缴纳剩余出让收益的50%。
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
1、违约情形
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⑴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⑵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⑶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⑷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矿业权出让合同》,以及因非不可抗力自动放弃竞得的。
2.违约责任
⑴竞买人有前述第1、2条违约情形的,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⑵竞得人有前述第3、4条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竟得资格并从竞买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竞得人,将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易活动;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3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不得退付保证金。
六、重要提示事项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3. (略) 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 (略) 级绿色矿山。
4.采矿权受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矿产资源规划等调整的影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接受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接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
5.竞得人要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土地等相关手续,在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必须编制和经评审通过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6. 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一次性支付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净矿”出让成本1052.6231万元(已包含工业广场、运矿道路、排土场等土地租赁以及房屋租赁、拆迁费用)。开户银行:衡山县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账号:*03034;专户名称: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7.本次竞得人(原采矿权人竞得除外)需在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给衡 (略) 原采矿 (略) 场价值481.66万元。衡 (略) 已授权委托出让方出让,原采矿 (略) 场价值481.66万元打入指定开户银行:衡山县中国建设银行;银行账号:*03034;专户名称:衡山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8.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衡山县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现场踏勘及咨询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谭昱永,联系电话:*;
衡山县自然资源局 谭长浩,联系电话:*。
9.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采矿区外周边50米(爆破安全影响)范围内房屋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拆迁到位,拆迁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采矿区外周边50-300米(爆破安全影响)内房屋,由衡山县政府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协调采取租赁方式,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并负责处置好矛盾纠纷。
10.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不同意设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付。
七、相关时间规定
1、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12 月2 日至2022 年12 月30 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2年12 月3 1日8时至2023 年1 月16 日16时止;
3、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月 14日16时00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挂牌采用起始价等于底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2、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对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系人:文女士
网 址:http://**.cn
业务咨询电话:073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 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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