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海区龙2022P10、龙2022P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漳州市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漳州市龙海区龙2022P10、龙2022P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略) 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现场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简介:
(一)地块位置、面积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 限高 (米) |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龙2022P10 | 海澄镇豆巷村 | 0.9377 | <4 | <45% | >10% | <100 |
龙2022P11 | 海澄镇豆巷村 | 0.8560 | <4 | <40% | >10% | <100 |
注: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及区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建设期限、拍卖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 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 使用年限 | 建设 期限(月)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龙2022P10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 | 商服用地40年 | 18 | 2100 | 420 | 100 |
龙2022P11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 | 商服用地40年 | 18 | 1900 | 380 | 100 |
二、其他要求:
(一)本批次拍卖地块以“净地”出让。
(二)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三)地下空间开发必须符合《 (略)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及土地登记暂行规定》。
(四)本次拍卖对竞买人的数量没有限定。
(五)龙2022P10宗地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整体自持不低于10年,自持期满后,商务金融用地可分割转让(或销售),旅馆用地可整体转让(或销售)但不可分割转让(或销售)。
(六)龙2022P11宗地商务金融用地可分割转让(或销售),旅馆用地可整体转让(或销售)但不可分割转让(或销售)。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各方应共同签署申请书,提供联合竞买竞投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属企业原因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公告起始时间:**日至**日,有意竞买者可于**日至**日(每日8:30至11:3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综合楼3楼收储中心咨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日16:30
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日17:30
我局将在**日10:00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日14:00至15:00(北京时间)登记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持竞买标志牌参加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日15:00
拍卖地点: (略) 龙海区紫葳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 (略) 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略) 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宜:
(一)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组织 (略) 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
(二)本次出让活动采用现场拍卖,拍卖 (略) 龙海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三)现场拍卖由 (略) 承办,拍卖主持人由 (略) 指定。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 (略) ,计价标准为:每宗基价8000元,成交价超出出让起始价部分另按0.21‰收取,每宗佣金最高不超过40000元。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各宗地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的文件资料。
(五)本公告与《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其他权利同时作废。
(七)我局对于本次拍卖出让相关事宜具有解释权。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日
(略) 龙海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现场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简介:
(一)地块位置、面积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出让面积(公顷) | 规划指标要求 | 建筑 限高 (米) | ||
建筑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龙2022P10 | 海澄镇豆巷村 | 0.9377 | <4 | <45% | >10% | <100 |
龙2022P11 | 海澄镇豆巷村 | 0.8560 | <4 | <40% | >10% | <100 |
注: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条件及区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土地用途、使用年限、建设期限、拍卖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地块 编号 | 土地用途 | 土地 使用年限 | 建设 期限(月)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龙2022P10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 | 商服用地40年 | 18 | 2100 | 420 | 100 |
龙2022P11 |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写字楼)、商服用地-旅馆用地(酒店) | 商服用地40年 | 18 | 1900 | 380 | 100 |
二、其他要求:
(一)本批次拍卖地块以“净地”出让。
(二)拍卖地块红线范围内若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相关设施,由竞得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三)地下空间开发必须符合《 (略)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管理及土地登记暂行规定》。
(四)本次拍卖对竞买人的数量没有限定。
(五)龙2022P10宗地竞得人应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竣工之日起整体自持不低于10年,自持期满后,商务金融用地可分割转让(或销售),旅馆用地可整体转让(或销售)但不可分割转让(或销售)。
(六)龙2022P11宗地商务金融用地可分割转让(或销售),旅馆用地可整体转让(或销售)但不可分割转让(或销售)。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各方应共同签署申请书,提供联合竞买竞投协议书(协议书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属企业原因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土地开发而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禁止其参与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四、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公告起始时间:**日至**日,有意竞买者可于**日至**日(每日8:30至11:30、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综合楼3楼收储中心咨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竞买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日16:30
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日17:30
我局将在**日10:00前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应凭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于**日14:00至15:00(北京时间)登记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持竞买标志牌参加拍卖会。
拍卖开始时间:**日15:00
拍卖地点: (略) 龙海区紫葳路9号荣昌公馆写字楼( (略) 龙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侧) (略) 龙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宜:
(一)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具体组织 (略) 龙海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承办。
(二)本次出让活动采用现场拍卖,拍卖 (略) 龙海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三)现场拍卖由 (略) 承办,拍卖主持人由 (略) 指定。拍卖佣金由竞得人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 (略) ,计价标准为:每宗基价8000元,成交价超出出让起始价部分另按0.21‰收取,每宗佣金最高不超过40000元。
(四)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具体要求和各宗地竞买保证金缴交账户详见《拍卖出让须知》的文件资料。
(五)本公告与《拍卖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资料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宗地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其他权利同时作废。
(七)我局对于本次拍卖出让相关事宜具有解释权。
(略) 龙海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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