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土让2022-87号(郑蒲港新区2022-9号居住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马土让2022-87号(郑蒲港新区2022-9号居住地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马国土出让告字[2022]第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土地竞买 保证金 | 建设 工期 |
马土让2022-87号 | 郑蒲港新区2022-9号居住地块一 | 位于新区和州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东北角 | 68063.7 (约102.1亩) | 居住用地 | 1.0≤R≤2.0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 | 21100 (约206.66万元/亩) | 6330万元 | 36个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6.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 (略) 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7.未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得人承诺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9.该居住两地块由25栋高层住宅(7栋住宅为18层,18栋为11层),1栋3层物业经营用房(含620平米养老服务用房),1 (略) 场,4栋1层开闭所配电间,一栋3层村委会办公楼,一栋3层6班幼儿园,3栋商业栋共32个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1731平方米(详见管委会提供的施工图纸)。竞得人在地块内建设住宅*平方米由新区管委会按5800元/平方米回购;商铺14400平方米由新区管委会按6300元/平方米回购。项目其他公共部分建筑面积总计71357平方米无偿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
10.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结合周边建筑环境,地块一配建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幼儿园,地块二配建面积不小于2000 (略) 场。
11.小区所需社区组织用房总面积不得低于35m2/百户,社区养老用房总面积不得低于30m2/百户且总面积不低于350m2。其他设施用房需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地块配套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配套商业计容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实施;社区组织用房、社区养老用房、托育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郑蒲港新区管委会。
12.养老、托育等公 (略)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自 (略) 卫健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1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与郑蒲港新区管委会签订该宗地的《安置房回购协议》及《安置房项目责任书》。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9时至**日16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略) 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1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
申请人可于**日16时前,*@*63.com,竞买人应采用Jpg、Bmp、Gif、PDF等格式的图片文件上传,单个图片大小在4M以内,并应对上传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资料原件在交易现场提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竞买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定于**日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日16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日16时。挂牌时间为**日10时至**日16时,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拍卖大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胡女士) 0555-*(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日
马国土出让告字[2022]第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土地竞买 保证金 | 建设 工期 |
马土让2022-87号 | 郑蒲港新区2022-9号居住地块一 | 位于新区和州大道与文昌路交叉口东北角 | 68063.7 (约102.1亩) | 居住用地 | 1.0≤R≤2.0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 | 21100 (约206.66万元/亩) | 6330万元 | 36个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3.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4.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6.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 (略) 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7.未经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8.竞得人承诺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出让人有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
9.该居住两地块由25栋高层住宅(7栋住宅为18层,18栋为11层),1栋3层物业经营用房(含620平米养老服务用房),1 (略) 场,4栋1层开闭所配电间,一栋3层村委会办公楼,一栋3层6班幼儿园,3栋商业栋共32个单体组成,总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平方米,不计容面积61731平方米(详见管委会提供的施工图纸)。竞得人在地块内建设住宅*平方米由新区管委会按5800元/平方米回购;商铺14400平方米由新区管委会按6300元/平方米回购。项目其他公共部分建筑面积总计71357平方米无偿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
10.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结合周边建筑环境,地块一配建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幼儿园,地块二配建面积不小于2000 (略) 场。
11.小区所需社区组织用房总面积不得低于35m2/百户,社区养老用房总面积不得低于30m2/百户且总面积不低于350m2。其他设施用房需按照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地块配套设施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配套商业计容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配建的公共设施应与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实施;社区组织用房、社区养老用房、托育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郑蒲港新区管委会。
12.养老、托育等公 (略) 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自 (略) 卫健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细则》和《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13.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与郑蒲港新区管委会签订该宗地的《安置房回购协议》及《安置房项目责任书》。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2、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3、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 (略) 章程以备核查)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不足三人转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日9时至**日16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科( (略) 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711室)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拍卖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
申请人可于**日16时前,*@*63.com,竞买人应采用Jpg、Bmp、Gif、PDF等格式的图片文件上传,单个图片大小在4M以内,并应对上传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报名资料原件在交易现场提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竞买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
定于**日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日16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日16时。挂牌时间为**日10时至**日16时,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拍卖大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胡女士) 0555-*(金女士)
查询网址:http://** 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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