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徐汇区虹梅街道xh213a-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市徐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徐汇区虹梅街道xh213a-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徐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徐协信示字(2022)第4号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徐汇区虹梅街道xh213a-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东至规划虹许路、南至规划钦州北路,西至虹梅路,北至规划公共绿地

三级

1.05934

2.4

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70年

1、住宅管理要求:该项目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全装修住房比例为100%。

2、自持物业要求:(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3、运营管理要求:(1)该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2)受让人应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 (略) 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受让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4、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地块需配建配套设施1530平方米(计容),包括4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600平方米运动场地、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30平方米物业用房及100平方米垃圾库房。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租赁住宅配套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建成后除物业管理用房、垃圾库房外产权无偿移交徐汇区政府。

5、民防管理要求:本项目应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类民防工程,产权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管理。配建面积、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以审定方案为准。根据《 (略) 人民防空建设专业规划(2021-2035)》中等文件关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结合xh213a-01地块落实修建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1座。

6、本合同项下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同时设计应考虑光伏系统荷载要求和固定条件。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南宁路969号8楼

单位: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2871

联 系 人:张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略) 徐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徐协信示字(2022)第4号

(略) 徐汇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徐汇区虹梅街道xh213a-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东至规划虹许路、南至规划钦州北路,西至虹梅路,北至规划公共绿地

三级

1.05934

2.4

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70年

1、住宅管理要求:该项目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全装修住房比例为100%。

2、自持物业要求:(1)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全部租赁住房物业,以上自持物业仅用于出租;(2)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租赁住房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3、运营管理要求:(1)该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2)受让人应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 (略) 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受让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4、公共服务设施要求:地块需配建配套设施1530平方米(计容),包括400平方米养育托管点、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600平方米运动场地、1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130平方米物业用房及100平方米垃圾库房。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租赁住宅配套设施需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建成后除物业管理用房、垃圾库房外产权无偿移交徐汇区政府。

5、民防管理要求:本项目应按照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类民防工程,产权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其管理。配建面积、防护等级、战时用途等以审定方案为准。根据《 (略) 人民防空建设专业规划(2021-2035)》中等文件关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结合xh213a-01地块落实修建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1座。

6、本合同项下新建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同时设计应考虑光伏系统荷载要求和固定条件。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南宁路969号8楼

单位: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2871

联 系 人:张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