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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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

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挂牌出让文件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名称

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出让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行业

公共基础设施

标的类型

挂牌资产经营权

经营权出让期限

25年

标的位置

宜良县

标的挂牌起始价格

¥351,940,000.00元

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报名开始时间

**日17:00

报名截止时间

**日17:00

竞价时间

**日10:3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一、出让方承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 (略) 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宜政办笺〔202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出让方(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由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信息并由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1、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让经营权权属清晰,经营权无抵押登记、无诉讼查封,我方对该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场化配置的目标资产在其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具有完整的功能属性,并能满足正常的公共服务输出。若在目标资产经营权出让期内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目标资产丧失原有基本功能属性,使受让方无法对目标资产进行正常经营管理,为此,在受让方同意的前提下,出让方将采取目标资产调整、出让金返还、经营权出让期调整等方式保证受让方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

4、我方所提交的《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等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让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解决当前政府配置资 (略) 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从广度和 (略) 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 (略) (略) 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 (略) 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宜政办笺〔2022〕8号),经宜良县人民政府批准,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按照特许经营的方式,将公共停车 (略) 场化配置,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名称

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二)本次挂牌出让停车场经营权的基本情况和挂牌起始价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亿*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351,940,000.00);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9694个公共停车场车位资产经营权,其中:道路停车泊位5308个,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停车场4386个。

表一:事业单位停车场统计

序号

地址

车位数量(个)

出让年限

一类区域

1

宜良县 (略)

159

25

2

宜良县公安局停车场

134

25

3

公务楼

127

25

4

(略)

96

25

5

宜 (略)

88

25

6

(略) 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

70

25

7

雉山坡52号

68

25

8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

25

9

宜 (略) 办公室

60

25

10

县政务局

43

25

11

宜良县钰桥路95号

30

25

12

宜良县民政局

29

25

13

宜良县 (略)

25

25

14

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

25

15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

25

16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 (略) 内停车场

19

25

17

宜良县档案馆

10

25

18

宜良县残疾人联合会

14

25

小计

1076


二类区域

1

耿家营 (略) 内

82

25

2

北古城镇人民政府

74

25

3

竹 (略) 停车场

50

25

4

狗街 (略) 内

49

25

5

宜良县 (略)

21

25

6

宜良县九乡彝族 (略)

20

25

7

九乡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

20

25

8

宜良县北古城 (略)

14

25

9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 (略)

10

25

10

宜良县 (略)

8

25

11

宜良县狗街 (略)

3

25

小计

351


合计

1427


表二:道路停车泊位统计表

序号

地址

车位数量(个)

出让年限

一类区域

1

鱼龙街

158

25

2

人民路

55

25

3

永昌街(永安路)

206

25

4

清远街

12

25

5

花园街全段

152

25

6

马槽田路段

20

25

7

发达街

44

25

8

匡山西路(文化广场)

28

25

9

新营盘

18

25

10

东城门

68

25

11

环城西路

40

25

12

花鸟街(寿山路)

24

25

13

广告街

27

25

14

白鹭街

315

25

15

公园大道

97

25

16

乡鸭湖大道

485

25

17

蓬莱大道红绿灯口至乡鸭湖购物公园路口

38

25

18

乡鸭湖大道中段路口至海贝幼儿园方向左右两侧及空地

200

25

19

盘江大道

614

25

20

文苑街

213

25

21

金 (略) 政道路停车位

160

25

22

公园大道马仁小吃左右两侧

80

25

23

人民路西侧

55

25

24

勤而思培训学校旁两侧

95

25

25

西山营全路段

120

25

26

乡鸭湖 (略) 段

30

25

27

环西路(麻将街)

60

25

28

新华街

40

25

29

乡鸭湖雏鹰路

160

25

30

金方小区下段

100

25

31

(略) 场对面下基口

20

25

32

世纪良城东口

35

25

33

翡翠澜庭营销中心

62

25

34

国际新城东门

51

25

35

锦绣时代周边

67

25

36

回辉村路边泊位(接惠风巷) (略) 场周边

211

25

37

鑫桥路

100

25

38

金桥路,艳红烧烤门口

167

25

小计

4427


二类区域

1

汇东西路

132

25

2

文华路

78

25

3

蓬莱派出所段

32

25

4

苏云小区北侧

110

25

5

温泉路

27

25

6

鑫仁园小区周边

100

25

7

良辰美景小区周边

80

25

8

极乐村周边路段

210

25

9

田园小区段

42

25

10

苏云小区人行横道

40

25

11

书香苑二期路段

30

25

小计

881


合计

5308


表三:公共服务停车场统计

序号

地址

车位数量(个)

出让年限

一类区域

1

寿山路停车场

28

25

2

东门停车场

20

25

3

观澜苑东侧停车场

239

25

4

观澜苑西侧停车场

107

25

5

乡鸭湖大舞台入口处

29

25

6

荣盛园停车场

46

25

7

东环路乡鸭湖停车场

31

25

8

清远小学背后停车场

96

25

9

郦国温泉停车场

101

25

10

匡山小学旁停车场

50

25

11

悦航学校旁停车场

12

25

12

生态公园(袁来农家园旁)停车场

40

25

13

园末园停车场 (2个)

150

25

14

(略) 场停车场

507

25

15

李毛营小学北门停车场

73

25

16

双禄停车场

223

25

17

(略) 东门停车场

148

25

18

(略) 场停车场

522

25

19

土桥和谐家园周边

302

25

20

东方雅典城周边

235

25

合计

2959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宜良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

2.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受让方不得改变停车场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按出让方要求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 (略) 场化配置经营。

五、挂牌信息

(一)报名时间

**日17:00至**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竞价时间

**日10:30。

(四)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略) 国有资产挂牌电子交易竞买承诺书》,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3.其它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版,请竞买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omePage),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五)报名资格确定

本次竞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截止,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的竞买申请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足额到帐后,竞买申请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保证金确认,成为竞买人,才可以参与网上竞价。由于竞买申请人未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保证金

1、本项目的保证金为20万元。

2、竞买申请人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日10:30前缴到指定账户并完成保证金确认,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公司从基本帐户支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与宜良县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方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方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经营权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方应尽快完成《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洽谈,竞得方必须与出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视为竞得方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买保证金。

5、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7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6、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宜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里仁街分社

账号:*2

(七)竞价时间

1、网络竞价时间:电子竞价于**日上午10:30正式开始。经本公司网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日上午10: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的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2、报价自由。竞买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方。

4、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4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方。

(九)竞买须知

1.该项目将通过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买。请竞买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omePage),进入“下载专区”查看《 (略) 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买操作。

2.竞买申请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挂牌公告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3.网上挂牌交易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查验报名资料->资格确认->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确认->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竞得方上传合同备案。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标的物范围内的附着建构筑物由竞得方自行和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3、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书面通知为准。出让方在本须知规定的规定公告截止日前3日,可对挂牌出让文件进行修改。出让方可主动做出修改,也可以是为了解答意向受让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修改。

4、本次挂牌出让的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意向受让方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己承担。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进行现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

5、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竞得方按发改批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作为收入来源,通过技术与运营管理能力,在保证停车场公共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自负盈亏。

6、由宜良县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挂牌期间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人民路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挂牌出让文件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

名称

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出让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行业

公共基础设施

标的类型

挂牌资产经营权

经营权出让期限

25年

标的位置

宜良县

标的挂牌起始价格

¥351,940,000.00元

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报名开始时间

**日17:00

报名截止时间

**日17:00

竞价时间

**日10:3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一、出让方承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 (略) 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宜政办笺〔202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本出让方(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委托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由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本公告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挂牌出让信息并由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交易活动。

1、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让经营权权属清晰,经营权无抵押登记、无诉讼查封,我方对该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经营权出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场化配置的目标资产在其经营权出让期限内具有完整的功能属性,并能满足正常的公共服务输出。若在目标资产经营权出让期内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目标资产丧失原有基本功能属性,使受让方无法对目标资产进行正常经营管理,为此,在受让方同意的前提下,出让方将采取目标资产调整、出让金返还、经营权出让期调整等方式保证受让方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

4、我方所提交的《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出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我方在出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给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意向受让方等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让方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政府会计准则第 5 号——公共基础设施》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解决当前政府配置资 (略) 场价格扭曲、配置效率较低、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从广度和 (略) 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 (略) (略) 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公共基础设施 (略) 场化配置方式的通知》(宜政办笺〔2022〕8号),经宜良县人民政府批准,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按照特许经营的方式,将公共停车 (略) 场化配置,交由专业机构管理运营及智能化改造提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负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享有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并获得收益,自负盈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名称

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

(二)本次挂牌出让停车场经营权的基本情况和挂牌起始价

1、本次挂牌出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亿*仟*佰点击查看>>万元整(小写:¥351,940,000.00);

3、本次挂牌出让标的包含9694个公共停车场车位资产经营权,其中:道路停车泊位5308个,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停车场4386个。

表一:事业单位停车场统计

序号

地址

车位数量(个)

出让年限

一类区域

1

宜良县 (略)

159

25

2

宜良县公安局停车场

134

25

3

公务楼

127

25

4

(略)

96

25

5

宜 (略)

88

25

6

(略) 生态环境局宜良分局

70

25

7

雉山坡52号

68

25

8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

25

9

宜 (略) 办公室

60

25

10

县政务局

43

25

11

宜良县钰桥路95号

30

25

12

宜良县民政局

29

25

13

宜良县 (略)

25

25

14

宜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2

25

15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

25

16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 (略) 内停车场

19

25

17

宜良县档案馆

10

25

18

宜良县残疾人联合会

14

25

小计

1076


二类区域

1

耿家营 (略) 内

82

25

2

北古城镇人民政府

74

25

3

竹 (略) 停车场

50

25

4

狗街 (略) 内

49

25

5

宜良县 (略)

21

25

6

宜良县九乡彝族 (略)

20

25

7

九乡彝族回族乡人民政府

20

25

8

宜良县北古城 (略)

14

25

9

宜良县耿家营彝族 (略)

10

25

10

宜良县 (略)

8

25

11

宜良县狗街 (略)

3

25

小计

351


合计

1427


表二:道路停车泊位统计表

序号

地址

车位数量(个)

出让年限

一类区域

1

鱼龙街

158

25

2

人民路

55

25

3

永昌街(永安路)

206

25

4

清远街

12

25

5

花园街全段

152

25

6

马槽田路段

20

25

7

发达街

44

25

8

匡山西路(文化广场)

28

25

9

新营盘

18

25

10

东城门

68

25

11

环城西路

40

25

12

花鸟街(寿山路)

24

25

13

广告街

27

25

14

白鹭街

315

25

15

公园大道

97

25

16

乡鸭湖大道

485

25

17

蓬莱大道红绿灯口至乡鸭湖购物公园路口

38

25

18

乡鸭湖大道中段路口至海贝幼儿园方向左右两侧及空地

200

25

19

盘江大道

614

25

20

文苑街

213

25

21

金 (略) 政道路停车位

160

25

22

公园大道马仁小吃左右两侧

80

25

23

人民路西侧

55

25

24

勤而思培训学校旁两侧

95

25

25

西山营全路段

120

25

26

乡鸭湖 (略) 段

30

25

27

环西路(麻将街)

60

25

28

新华街

40

25

29

乡鸭湖雏鹰路

160

25

30

金方小区下段

100

25

31

(略) 场对面下基口

20

25

32

世纪良城东口

35

25

33

翡翠澜庭营销中心

62

25

34

国际新城东门

51

25

35

锦绣时代周边

67

25

36

回辉村路边泊位(接惠风巷) (略) 场周边

211

25

37

鑫桥路

100

25

38

金桥路,艳红烧烤门口

167

25

小计

4427


二类区域

1

汇东西路

132

25

2

文华路

78

25

3

蓬莱派出所段

32

25

4

苏云小区北侧

110

25

5

温泉路

27

25

6

鑫仁园小区周边

100

25

7

良辰美景小区周边

80

25

8

极乐村周边路段

210

25

9

田园小区段

42

25

10

苏云小区人行横道

40

25

11

书香苑二期路段

30

25

小计

881


合计

5308


表三:公共服务停车场统计

序号

地址

车位数量(个)

出让年限

一类区域

1

寿山路停车场

28

25

2

东门停车场

20

25

3

观澜苑东侧停车场

239

25

4

观澜苑西侧停车场

107

25

5

乡鸭湖大舞台入口处

29

25

6

荣盛园停车场

46

25

7

东环路乡鸭湖停车场

31

25

8

清远小学背后停车场

96

25

9

郦国温泉停车场

101

25

10

匡山小学旁停车场

50

25

11

悦航学校旁停车场

12

25

12

生态公园(袁来农家园旁)停车场

40

25

13

园末园停车场 (2个)

150

25

14

(略) 场停车场

507

25

15

李毛营小学北门停车场

73

25

16

双禄停车场

223

25

17

(略) 东门停车场

148

25

18

(略) 场停车场

522

25

19

土桥和谐家园周边

302

25

20

东方雅典城周边

235

25

合计

2959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承诺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只能单独参与此次挂牌交易,不接受联合参与挂牌交易。

(二)受让方承诺:

1.本次公共停车场经营权挂牌成交出让价格为向宜良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

2.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受让方不得改变停车场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停车场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挂牌出让活动完成后,受让方须按出让方要求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 (略) 场化配置经营。

五、挂牌信息

(一)报名时间

**日17:00至**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竞价时间

**日10:30。

(四)报名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 (略) 国有资产挂牌电子交易竞买承诺书》,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3.其它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用扫描件上传即可,具体要求详见公告第十一条。报名须提交的表格资料均有模版,请竞买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omePage),进入“下载专区”下载。

(五)报名资格确定

本次竞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竞买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截止,通过报名资料审核后的竞买申请人取得《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足额到帐后,竞买申请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保证金确认,成为竞买人,才可以参与网上竞价。由于竞买申请人未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竞买保证金

1、本项目的保证金为20万元。

2、竞买申请人收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请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在**日10:30前缴到指定账户并完成保证金确认,保证金由竞买申请人缴纳(公司从基本帐户支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缴。

3、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与宜良县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方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方放弃竞得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经营权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方应尽快完成《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出让-经营-移交(TOT)经营合同书》洽谈,竞得方必须与出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出让价款,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视为竞得方放弃,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上传到交易平台进行归档备案后,方可退还竞买保证金。

5、其他竞买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7个工作日内自动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6、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宜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里仁街分社

账号:*2

(七)竞价时间

1、网络竞价时间:电子竞价于**日上午10:30正式开始。经本公司网络审核通过的竞买人,请于**日上午10: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homePage)的网络电子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2、网络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规则

1、以增价方式报价,每次增价幅度要大于或等于增价幅度的整数倍方有效。

2、报价自由。竞买人在报价期内可不报价,也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有效报价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报价应当谨慎,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竞价期限内无人报价的,不成交;竞价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成交;竞价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方。

4、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期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4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竞得方。

(九)竞买须知

1.该项目将通过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产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在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与竞买。请竞买申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omePage),进入“下载专区”查看《 (略) 产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手册说明进行用户注册和竞买操作。

2.竞买申请人可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踏勘,报名经确认后,即视为对挂牌公告及勘查区块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提交的资料文件和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3.网上挂牌交易流程如下:用户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项目报名->报名截止->查验报名资料->资格确认->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确认->竞价(含限时竞价)->签订《成交确认书》->结果公示->竞得方上传合同备案。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2、本次挂牌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标的物范围内的附着建构筑物由竞得方自行和属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3、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书面通知为准。出让方在本须知规定的规定公告截止日前3日,可对挂牌出让文件进行修改。出让方可主动做出修改,也可以是为了解答意向受让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修改。

4、本次挂牌出让的宜良县公共停车场经营权不统一组织安排现场踏勘,在报名截止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意向受让方均可对场地进行考察,考察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己承担。同时意向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进行现场考察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或损害,和任何其他损害、费用、损失或债务责任。

5、停车场经营权出让后,竞得方按发改批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作为收入来源,通过技术与运营管理能力,在保证停车场公共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降低成本,自负盈亏。

6、由宜良县国有资产和金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挂牌期间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联系人:戴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人民路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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