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DZR* | 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 59.52万元 | 59.52万元 | **至** |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 (略)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宁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任城区仙营街道汽车北站北邻 金宇路80号交通运输管理处10楼10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吴召玉 | |||||||||
成立时间 | 2020.12.15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职工人数 | 4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山东惠通 (略) | 50% | ||||||||
2 | 隋永娥 | 50%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
2022年7月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00 | -9.30 | -10.9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9.74 | 22.26 | 117.48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日 | 82.52 | 31.41 | 29.5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3.95 | 6 | 157.95 | |||||||
资产评估 情 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仁诚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 机 构 | (略) 国有 (略) | |||||||||
核准(备案) 日 期 | **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39.74 | 141.3 | ||||||||
负债总计 | 22.26 | 22.26 | ||||||||
净资产 | 117.48 | 119.04 | ||||||||
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59.52万元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济宁 (略)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仁资评字[2022]第 110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号《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 受让意向 | 是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惠通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金宇路80号 山东惠通 (略) 4-11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鸿飞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略) | |||||||||
持有产(股)权 比 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 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国有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国有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不低于评估底价公开转让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9.5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略) 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宁办事处) | 周圣伯 | 0537-* |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徐女士 | 0531-* |
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SDZR* | 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 | 59.52万元 | 59.52万元 | **至** | ||||||
一、转让方承诺 | ||||||||||
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济宁舜诚财税咨询有限公司50%国有股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 (略)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自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确定项目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6、我方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交易保证金的同等数额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缔约过失责任赔偿金。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济宁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任城区仙营街道汽车北站北邻 金宇路80号交通运输管理处10楼1003室 | |||||||||
法定代表人 | 吴召玉 | |||||||||
成立时间 | 2020.12.15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经营范围 | 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职工人数 | 4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山东惠通 (略) | 50% | ||||||||
2 | 隋永娥 | 50% | ||||||||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审计报告 | |||||||||
2022年7月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1.00 | -9.30 | -10.9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9.74 | 22.26 | 117.48 | ||||||||
审计机构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日 | 82.52 | 31.41 | 29.5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63.95 | 6 | 157.95 | |||||||
资产评估 情 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山东仁诚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 机 构 | (略) 国有 (略) | |||||||||
核准(备案) 日 期 | **日 | |||||||||
评估基准日 | **日 |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139.74 | 141.3 | ||||||||
负债总计 | 22.26 | 22.26 | ||||||||
净资产 | 117.48 | 119.04 | ||||||||
转让标的 对应评估值 | 59.52万元 | |||||||||
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济宁 (略) 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须在挂牌期间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全程参与该项目竞价活动,并按《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优先购买权行使操作规则》中的即时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上述程序作为老股东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程序条件,老股东未履行上述程序,不满足同等条件。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仁资评字[2022]第 1103号《资产评估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号《审计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 受让意向 | 是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惠通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金宇路80号 山东惠通 (略) 4-11层 | |||||||||
法定代表人 | 王鸿飞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0 | |||||||||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 (略) | |||||||||
持有产(股)权 比 例 | 5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 例 | 5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 (略) 国有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国有 (略) | |||||||||
批准内容 | 同意不低于评估底价公开转让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9.5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债务,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3万元 | |||||||||
交纳时间 | 挂牌期满前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3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联系方式 | 联系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略) 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中心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济宁办事处) | 周圣伯 | 0537-* | ||||||||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 徐女士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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