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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拍卖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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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拍卖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的公告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拍卖

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

涉及的砂石土资源的公告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住建厅等八部 (略) 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41号)等文件精神,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公开拍卖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标的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

2、标的基本情况:项目区总面积约166.1亩(具体范围见下表),根据《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土石方平整工程(施工图)》,项目区范围内总挖方量约101.3万m3,其中:可利用资源量约78.53万m3,可填方土约22.77万m3(该地块平整需填方量约21.9万m3,还需外运土方量约8700m3)。竞得者须严格按照上述方案进行施工。


项目名称

项目区范围(2000坐标系)

(X,Y)

可利用

资源量

(万立方米)

处置

期限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出让方式

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

序号: X Y 序号: X Y

J01:*.998,*.168;J02:*.937,*.286;

J03:*.782,*.493;J04:*.594,*.603;

J05:*.964,*.446;J06:*.515,*.445;

J07:*.877,*.902;J08:*.755,*.045;

J09:*.224,*.582;J10:*.925,*.286;

J11:*.817,*.969;J12:*.287,*.159;

J13:*.098,*.572;J14:*.589,*.045;

J15:*.458,*.485;J16:*.162,*.583;

J17:*.103,*.074;J18:*.364,*.908;

J19:*.371,*.533;J20:*.339,*.339;

J21:*.366,*.853;J22:*.393,*.777;

J23:*.813,*.330;J24:*.741,*.003;

J25:*.639,*.407;J26:*.879,*.286。

估约78.53

(以场地现状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6个月

450

135

公开拍卖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失信企业及个人除外)。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竞买人可于**日至**日工作时间内(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本次出让文件。

2、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新城锦绣闽江11栋四楼)。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

1、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日16:30前将竞买保证金135万元汇至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

2、竞买保证金银行户名及账号

户名全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① (略) 闽清支行* ②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3806 ③中国 (略) 闽清支行*00345 ④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63。

拍卖成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拍卖成交款;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五、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出让文件资料。一旦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表,视为接受本次砂石土资源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由拍卖公司在**日10:00前通知竞买人参加拍卖会。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日15:00。

拍卖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新城锦绣闽江11栋四楼)。

七、拍卖起始价、加价幅度

本次砂石土资源拍卖起始价为45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10万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拍卖底价(或保留价)。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款的10%。在签订合同之前由竞得人一次性向出让人足额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竞买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九、现场察看时间: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十、其他事项:

1、竞得人应在竞得当日当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须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款。逾期未交清出让成交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2、竞买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须在闽清县注册一家具备加工或销售矿产资源相应要求的企业(已在闽清县注册的企业除外)。

因本项目涉及土石方工程,竞买人须具有土石方施工相关资质或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书。如中标人未具有土石方施工相关资质且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成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3、竞得人应严格按照《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土石方平整工程(施工图)》进行场地平整及放坡,并将约8700m3的外运土方运至出让人指定的地点。

4、若由于出让人原因、规划调整、地面物征收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缩小、工程量变更,则以实际完成的量进行结算。工期按实际情况调整,但不给予经济补偿。

十一、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出让文件及合同文件资料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591-*。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日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拍卖

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

涉及的砂石土资源的公告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 (略) 人民政府 (略) 住建厅等八部 (略) 保障建设用砂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9〕41号)等文件精神,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公开拍卖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标的基本情况

1、拍卖标的: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

2、标的基本情况:项目区总面积约166.1亩(具体范围见下表),根据《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土石方平整工程(施工图)》,项目区范围内总挖方量约101.3万m3,其中:可利用资源量约78.53万m3,可填方土约22.77万m3(该地块平整需填方量约21.9万m3,还需外运土方量约8700m3)。竞得者须严格按照上述方案进行施工。


项目名称

项目区范围(2000坐标系)

(X,Y)

可利用

资源量

(万立方米)

处置

期限

拍卖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出让方式

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场地平整涉及的砂石土资源

序号: X Y 序号: X Y

J01:*.998,*.168;J02:*.937,*.286;

J03:*.782,*.493;J04:*.594,*.603;

J05:*.964,*.446;J06:*.515,*.445;

J07:*.877,*.902;J08:*.755,*.045;

J09:*.224,*.582;J10:*.925,*.286;

J11:*.817,*.969;J12:*.287,*.159;

J13:*.098,*.572;J14:*.589,*.045;

J15:*.458,*.485;J16:*.162,*.583;

J17:*.103,*.074;J18:*.364,*.908;

J19:*.371,*.533;J20:*.339,*.339;

J21:*.366,*.853;J22:*.393,*.777;

J23:*.813,*.330;J24:*.741,*.003;

J25:*.639,*.407;J26:*.879,*.286。

估约78.53

(以场地现状为准,资源量仅供参考)

6个月

450

135

公开拍卖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应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失信企业及个人除外)。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1、竞买人可于**日至**日工作时间内(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本次出让文件。

2、报名时间:**日至**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新城锦绣闽江11栋四楼)。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

1、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日16:30前将竞买保证金135万元汇至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账户。

2、竞买保证金银行户名及账号

户名全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① (略) 闽清支行* ②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3806 ③中国 (略) 闽清支行*00345 ④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63。

拍卖成功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拍卖成交款;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未竞得的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五、竞买资格的确认

竞买人应当认真参阅拍卖出让文件资料。一旦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表,视为接受本次砂石土资源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资料规定,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上述指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应材料,经相关程序审核,对符合条件并提交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竞买人予以资格确认,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由拍卖公司在**日10:00前通知竞买人参加拍卖会。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日15:00。

拍卖地点: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新城锦绣闽江11栋四楼)。

七、拍卖起始价、加价幅度

本次砂石土资源拍卖起始价为45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加价幅度为10万或10万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拍卖底价(或保留价)。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款的10%。在签订合同之前由竞得人一次性向出让人足额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清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在竞买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九、现场察看时间:公告之日起自行前往实地察看,费用自理。

十、其他事项:

1、竞得人应在竞得当日当场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砂石土资源处置合同(须缴存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款。逾期未交清出让成交款或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2、竞买人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须在闽清县注册一家具备加工或销售矿产资源相应要求的企业(已在闽清县注册的企业除外)。

因本项目涉及土石方工程,竞买人须具有土石方施工相关资质或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书。如中标人未具有土石方施工相关资质且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成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没收。

3、竞得人应严格按照《闽清县绿色产业园地块一土石方平整工程(施工图)》进行场地平整及放坡,并将约8700m3的外运土方运至出让人指定的地点。

4、若由于出让人原因、规划调整、地面物征收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或规模缩小、工程量变更,则以实际完成的量进行结算。工期按实际情况调整,但不给予经济补偿。

十一、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出让文件及合同文件资料为准。公告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所有竞买人。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城镇台山路108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0591-*。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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