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LH-1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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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县LH-1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索&nbsp&nbsp引&nbsp&nbsp号:nhxzyj-/2022-*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务服务局成文日期:发文字号:主&nbsp&nbsp题&nbsp&nbsp词: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题:南华县LH-1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
南华县LH-1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6月1日9时0分至2022年6月14日10时0分挂牌出让南华县LH-1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南华县LH-196号

宗地总面积

27874㎡

出让年限

50年

宗地坐落

南华县城南部,老高坝工业园区

容积率

1<R≤1.2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竞买保证金

80.026万元

起始单价

143.55元/㎡

起始总价

400.13万元

增价幅度

10元/㎡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报名开始时间

2022年5月11日9时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0日17时0分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5月11日9时0分

公告截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17时0分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日9时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4 日10时0分

备注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拟建南华县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002号》执行。

二、竞得人及成交价格: (略) ,成交总价:400.13万元(大写*佰万*仟*佰元整);

三、公示期:2022年6月15日 至 2022年6月22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成交款的50%、剩余款项于一年内付清,竞买保证金**万零*佰**元整抵作等额地价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南华县龙坪南路19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 联 系 人: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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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nbsp&nbsp引&nbsp&nbsp号:nhxzyj-/2022-*公文目录:国有土地使用权发文机关:南华县政务服务局成文日期:发文字号:主&nbsp&nbsp题&nbsp&nbsp词:标&nbsp&nbsp&nbsp&nbsp&nbsp&nbsp题:南华县LH-1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
南华县LH-19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2年6月1日9时0分至2022年6月14日10时0分挂牌出让南华县LH-19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南华县LH-196号

宗地总面积

27874㎡

出让年限

50年

宗地坐落

南华县城南部,老高坝工业园区

容积率

1<R≤1.2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2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竞买保证金

80.026万元

起始单价

143.55元/㎡

起始总价

400.13万元

增价幅度

10元/㎡

交地条件

按现状交地

报名开始时间

2022年5月11日9时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0日17时0分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5月11日9时0分

公告截止时间

2022年5月31日17时0分

挂牌开始时间

2022年6月1日9时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2年6月14 日10时0分

备注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M2),拟建南华县年产20万吨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照《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002号》执行。

二、竞得人及成交价格: (略) ,成交总价:400.13万元(大写*佰万*仟*佰元整);

三、公示期:2022年6月15日 至 2022年6月22日;

四、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南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纳成交款的50%、剩余款项于一年内付清,竞买保证金**万零*佰**元整抵作等额地价款。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南华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南华县龙坪南路19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8-* 联 系 人: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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