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采矿权网挂【2023】衡矿4号(衡东县)
衡阳市采矿权网挂【2023】衡矿4号(衡东县)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矿挂告字〔2023〕4号
(略) 自然资源厅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组织公 (略)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挂牌人
1、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湘淮
2、挂牌人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蒸湘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法定代表人:奉小明
3、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基本情况及准入条件
1、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矿山名称 | 位置 | 可采储量(万吨) | 开采矿种 | 生产规模 | 出让 年限 | 矿区 面积 (K㎡)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网挂【2023】衡矿4号 |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 衡东县大浦镇太平村 | 430.2 | 建筑用砂岩 | 50万吨/年 | 9.6年(矿山服务年限加1年基建期) | 0.1006 | 2493.0 | 2000 | 100 |
2、矿区范围拐点及坐标(CGCS2000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504 | *.696 | 7 | *.052 | *.183 |
2 | *.810 | *.521 | 8 | *.972 | *.869 |
3 | *.366 | *.704 | 9 | *.231 | *.903 |
4 | *.150 | *.990 | 10 | *.672 | *.309 |
5 | *.747 | *.301 | 11 | *.284 | *.650 |
6 | *.860 | *.760 | |||
准采标高:+230m~+132m 矿区面积:0.1006km2 |
根据《<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报告>评审意见书》,划定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闭,拟设采矿权面积0.1006 km2,准采标高+230米至+132米。
经划定矿区范围与开采规划区块范围比对,拟设采矿权符合《衡东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
3、资源储量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湘自资储备字〔2022〕049号),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建筑用砂岩矿控制资源量439万吨(166.9万m3)。
4.开发利用方案
根据《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拟设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可采储量:建筑用砂岩矿430.2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8.6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机制砂(产率90%)、石粉(产率10%),设计采矿回采率98%。
5、出让收益评估
根据《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湘兴地采评〔2022〕5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汇交告知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确定出让收益为2266.37万元(评估单价5.27元/吨)。
评估可采储量单价高于《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矿业 (略) 场基准价(2021年版)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3号) (略) 地区可采储量基准价:建筑用砂岩矿4.0元/吨。
6、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已编制《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了评审备案。
7、土地使用
根据《关于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土地使用配置方案的审查意见》,矿山为露天开采,项目总用地14.1707公顷(含划定采矿权范围)。占用地类为农用地和有林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
项目所需用地由竞得人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衡东县政府负责协调到位。衡东县政府提交了《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保障矿区用地的公开意见书>》,承诺按相关政策为采矿权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依法保障其顺利开展生产建设活动。
8、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衡东县大浦镇樟树湾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新立部门踏勘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衡东县分局同意该项目选址。
9、占用林地意见
根据《衡东县大浦镇樟树湾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新立部门踏勘意见》,衡东县林业局同意该项目选址,竞得人竟得后需依法办理手续。
10、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2.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
3.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
4. 具有不低于缴纳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和“净矿”出让成本792.45万元的资金实力(出具银行证明)。
11.净矿出让成本
根据《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净矿”出让成本明细表》(附件12),前期投入成本合计792.45万元,其中技术报告等编制(包含地质勘查报告、矿区范围核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编制费用)费用82.05万元;委托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租赁173亩拟出让矿区范围土地及房屋租赁,租期10年,一次性付清共计费用466.9万元(其中:土地租赁费311.4万元,青苗补偿费51.9万元,房屋租赁费69万元,协调保障经费34.6万元);运输、供电、用水保障等费用共计243.5万元。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申购程序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
2、申购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
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734-*?
四、出让起始价、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底价)为人民币2493.0万元(出让收益评估值上浮10%),拟定增价幅度为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做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行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收益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
1、违约情形
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⑴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⑵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⑶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⑷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因非不可抗力自动放弃竞得的。
2.违约责任
⑴竞买人有前述第1、2条违约情形的,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⑵竞得人有前述第3、4条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竟得资格并从竞买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竞得人,将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易活动;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3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不得退付保证金。
六、重要提示事项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3. (略) 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 (略) 级绿色矿山。
4.采矿权受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矿产资源规划等调整的影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接受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接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
5.竞得人要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土地等相关手续,在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需提供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6. 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净矿”出让成本792.45万元,打入衡东县财政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东县支行;银行账号:*;专户名称:衡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7.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衡东县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现场踏勘及咨询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衡生,联系电话:*;衡东县自然资源局 向波,联系电话:*。
8.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采矿区外周边50米(爆破安全影响)范围内房屋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拆迁到位;采矿区外周边50-300米(爆破安全影响)内房屋,由衡东县政府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协调采取租赁方式,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并负责处置好矛盾纠纷。
9.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不同意设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付。
七、相关时间规定
1、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01月29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3年01月30日8时至2023 年2月10日16时止;
3、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3 年2月8日16时00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挂牌采用起始价等于底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2、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对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系人:文女士
网 址:http://**.cn
业务咨询电话:073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 月26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矿挂告字〔2023〕4号
(略) 自然资源厅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采取网上挂牌方式,组织公 (略)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和挂牌人
1、出让人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湘淮
2、挂牌人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略) 蒸湘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法定代表人:奉小明
3、挂牌出让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基本情况及准入条件
1、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编号 | 矿山名称 | 位置 | 可采储量(万吨) | 开采矿种 | 生产规模 | 出让 年限 | 矿区 面积 (K㎡)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增价 幅度 (万元/次) |
网挂【2023】衡矿4号 |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 | 衡东县大浦镇太平村 | 430.2 | 建筑用砂岩 | 50万吨/年 | 9.6年(矿山服务年限加1年基建期) | 0.1006 | 2493.0 | 2000 | 100 |
2、矿区范围拐点及坐标(CGCS2000坐标)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1 | *.504 | *.696 | 7 | *.052 | *.183 |
2 | *.810 | *.521 | 8 | *.972 | *.869 |
3 | *.366 | *.704 | 9 | *.231 | *.903 |
4 | *.150 | *.990 | 10 | *.672 | *.309 |
5 | *.747 | *.301 | 11 | *.284 | *.650 |
6 | *.860 | *.760 | |||
准采标高:+230m~+132m 矿区面积:0.1006km2 |
根据《<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报告>评审意见书》,划定矿区范围由11个拐点圈闭,拟设采矿权面积0.1006 km2,准采标高+230米至+132米。
经划定矿区范围与开采规划区块范围比对,拟设采矿权符合《衡东县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土矿专项规划(2019-2025年)》,设置类型为空白区新设。
3、资源储量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勘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湘自资储备字〔2022〕049号),拟设采矿权范围内建筑用砂岩矿控制资源量439万吨(166.9万m3)。
4.开发利用方案
根据《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拟设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可采储量:建筑用砂岩矿430.2万吨;设计生产规模5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8.6年。产品方案为建筑用机制砂(产率90%)、石粉(产率10%),设计采矿回采率98%。
5、出让收益评估
根据《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湘兴地采评〔2022〕5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8月31日,汇交告知日期为2022年11月1日),确定出让收益为2266.37万元(评估单价5.27元/吨)。
评估可采储量单价高于《 (略) 自然资源厅关 (略) 矿业 (略) 场基准价(2021年版)的通知》(湘自然资规〔2021〕3号) (略) 地区可采储量基准价:建筑用砂岩矿4.0元/吨。
6、矿山生态保护修复
已编制《 (略) 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并通过了评审备案。
7、土地使用
根据《关于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土地使用配置方案的审查意见》,矿山为露天开采,项目总用地14.1707公顷(含划定采矿权范围)。占用地类为农用地和有林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
项目所需用地由竞得人完善相关用地手续,衡东县政府负责协调到位。衡东县政府提交了《衡东县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保障矿区用地的公开意见书>》,承诺按相关政策为采矿权竞得人办理用地手续,依法保障其顺利开展生产建设活动。
8、环境影响评估
根据《衡东县大浦镇樟树湾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新立部门踏勘意见》, (略) 生态环境局衡东县分局同意该项目选址。
9、占用林地意见
根据《衡东县大浦镇樟树湾建筑用砂岩矿采矿权新立部门踏勘意见》,衡东县林业局同意该项目选址,竞得人竟得后需依法办理手续。
10、竞买人资格条件
1.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2. 竞买人(含法定代表人)应未纳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
3. 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黑名单的独立法人企业;
4. 具有不低于缴纳2000万元竞买保证金和“净矿”出让成本792.45万元的资金实力(出具银行证明)。
11.净矿出让成本
根据《衡东县樟树湾矿区建筑用砂岩矿“净矿”出让成本明细表》(附件12),前期投入成本合计792.45万元,其中技术报告等编制(包含地质勘查报告、矿区范围核查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等编制费用)费用82.05万元;委托衡东县大浦镇人民政府租赁173亩拟出让矿区范围土地及房屋租赁,租期10年,一次性付清共计费用466.9万元(其中:土地租赁费311.4万元,青苗补偿费51.9万元,房屋租赁费69万元,协调保障经费34.6万元);运输、供电、用水保障等费用共计243.5万元。
三、挂牌出让文件获取、申购程序
1、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查询。
2、申购方式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价高者得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竟得人。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
办理CA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734-*?
四、出让起始价、出让收益缴纳方式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底价)为人民币2493.0万元(出让收益评估值上浮10%),拟定增价幅度为1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可以抵做采矿权出让收益,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出让行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竞得人应按相关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以最终成交价为准。采矿权出让收益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五、违约情形与违约责任
1、违约情形
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⑴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⑵竞买人申请时不符合竞买人资质,出具虚假证明或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⑶竞得人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⑷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以及因非不可抗力自动放弃竞得的。
2.违约责任
⑴竞买人有前述第1、2条违约情形的,依规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⑵竞得人有前述第3、4条违约情形的,取消其竟得资格并从竞买保证金中划缴交易服务费;将其失信行为纳入失信黑名单,并进行公开通报;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竞得人,将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列入失信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参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易活动;涉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出让人有权向竞得人主张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成交价3000万元以下的1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20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出让人损失的,竞得人还应当赔偿其它损失,否则不得退付保证金。
六、重要提示事项
1.标的瑕疵的影响。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2.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3. (略) 相关规定,竞得人应严 (略) 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一年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自评估 (略) 级绿色矿山。
4.采矿权受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矿产资源规划等调整的影响,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接受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接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监管。
5.竞得人要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土地等相关手续,在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前需提供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
6. 本次竞得人除按要求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外,另需在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净矿”出让成本792.45万元,打入衡东县财政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衡东县支行;银行账号:*;专户名称:衡东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
7.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衡东县自然资源部门予以协助,踏勘费用自理。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开始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说明。一经成交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项目区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现场踏勘及咨询联系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衡生,联系电话:*;衡东县自然资源局 向波,联系电话:*。
8.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后,采矿区外周边50米(爆破安全影响)范围内房屋由县政府负责组织拆迁到位;采矿区外周边50-300米(爆破安全影响)内房屋,由衡东县政府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协调采取租赁方式,加强日常安全监管并负责处置好矛盾纠纷。
9.竞得人为涉外投资企业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无异议后按要求签订出让合同;相关部门不同意设置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服务费不予退付。
七、相关时间规定
1、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即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01月29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2、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23年01月30日8时至2023 年2月10日16时止;
3、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3 年2月8日16时00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挂牌采用起始价等于底价的方式进行,竞买人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
2、生产过程中,采矿权人应对照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按“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
未尽事宜,请从交易系统下载并阅知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 (略) 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联系人:文女士
网 址:http://**.cn
业务咨询电话:073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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