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0622220009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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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30622220009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2】第9

(略) 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条件

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清2022-28号

保衡路西、旅游路南

70209.5

殡葬用地(以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功能为主导)

50年

容积率≤0.2

40≤绿地率

4090.5

8181

备注:土地用途:殡葬用地(以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功能为主导);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三、本次拍卖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将在2023年1月19日17时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月20日9时0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2、本次公告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女士 梁先生031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2】第9

(略) 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规划条件

保证金

(万元)

起拍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清2022-28号

保衡路西、旅游路南

70209.5

殡葬用地(以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功能为主导)

50年

容积率≤0.2

40≤绿地率

4090.5

8181

备注:土地用途:殡葬用地(以经营性公墓等殡葬服务功能为主导);竞价方式及其他配建要求详见拍卖须知;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拍卖文件。

三、本次拍卖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我中心将在2023年1月19日17时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月20日9时0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2、本次公告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女士 梁先生031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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