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国有林地三年租赁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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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国有林地三年租赁使用权公开拍卖公告

经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咸丰县林业局决定委托湖北 (略) 于2023年02月03日11:00时 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咸丰县曲江镇天上坪村退耕还林约88亩林地的 三年租赁使用权 进行公开拍卖,标的林地分四个区域,整体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编号

位置

地类

总面积(亩)

参考价

(元/年

三年整体拍卖

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位于咸丰 (略) 附近

乔木林地

88

8351

25100

25100

2

乔木林地

3

乔木林地

4

乔木林地

注:1、出租林地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若实际面积有所差异,也不得影响和改变已成交的结果;2、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决定。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02 月03 日10:00 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 (略) ( (略) 舞阳坝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办理报名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 月02 日16:00 时,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人佣金后抵作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成交后3 日内缴清,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四、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2 月02 日到标的现场查勘标的,并可向委托人(出让方)了解标的详情,我公司不集中组织踏勘标的。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说明:

1、三年租金一次性全额交纳.

2、出租林地用途为建设油茶种苗基地,买受人不得改变出租林地用途。不得用于商业开发。

3、管护责任:买受人须做好防火、防虫害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买受人使用林地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买受人在租赁期间未经许可或签订补充合同,严禁将承租林地转租。

6、出租林地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

7、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 内缴清三 (略) 佣金,买受人逾期缴纳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

8、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委托人(出让人)通知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咸丰县林业局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经营事项,办理标的移交。

六、竞买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汇款

收款单位:湖北 (略)

开 户 行:工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9895

缴纳用途:缴纳竞买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 02 月 02 日 16:00 时止。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咸丰县林业局

安先生;联系电话:*

湖北 (略)

刘先生;联系电话:*

湖北 (略)

2023年 01 月 09 日

经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咸丰县林业局决定委托湖北 (略) 于2023年02月03日11:00时 在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咸丰县曲江镇天上坪村退耕还林约88亩林地的 三年租赁使用权 进行公开拍卖,标的林地分四个区域,整体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编号

位置

地类

总面积(亩)

参考价

(元/年

三年整体拍卖

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元)

1

位于咸丰 (略) 附近

乔木林地

88

8351

25100

25100

2

乔木林地

3

乔木林地

4

乔木林地

注:1、出租林地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若实际面积有所差异,也不得影响和改变已成交的结果;2、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决定。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本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得成交。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凡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02 月03 日10:00 时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竞买保 (略) ( (略) 舞阳坝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办理报名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 月02 日16:00 时,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人佣金后抵作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的余款须在成交后3 日内缴清,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款。

四、标的的展示时间、地点:

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2 月02 日到标的现场查勘标的,并可向委托人(出让方)了解标的详情,我公司不集中组织踏勘标的。拍卖人按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说明:

1、三年租金一次性全额交纳.

2、出租林地用途为建设油茶种苗基地,买受人不得改变出租林地用途。不得用于商业开发。

3、管护责任:买受人须做好防火、防虫害等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买受人使用林地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买受人在租赁期间未经许可或签订补充合同,严禁将承租林地转租。

6、出租林地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并接受拍卖标的现状。

7、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 内缴清三 (略) 佣金,买受人逾期缴纳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违约责任。

8、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委托人(出让人)通知的时间内凭《成交确认书》与咸丰县林业局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经营事项,办理标的移交。

六、竞买保证金账号:

交纳方式:汇款

收款单位:湖北 (略)

开 户 行:工行恩施临江支行

账 号:*9895

缴纳用途:缴纳竞买保证金

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 02 月 02 日 16:00 时止。

七、其他相关事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咸丰县林业局

安先生;联系电话:*

湖北 (略)

刘先生;联系电话:*

湖北 (略)

2023年 01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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