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丰2022-45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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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拟协议出让丰2022-45号地块的事前公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2〕9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丰2022—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晋光小学现有校园东侧、海星街南侧、学园路西北侧。

(二)土地面积:10331.34平方米(合15.5亩)。

(三)土地用途:中小学用地。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8以上1.8以下,可与西侧晋光小学现有校区统筹平衡;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可与西侧晋光小学现有校区统筹平衡;绿地率20%以上30%以下,可与西侧晋光小学现有校区统筹平衡;建筑高度40米以下。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 (略) (略) 。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2288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4日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试行)》(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 (略) 人民政府关于提供晋光小学东海校区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泉政地〔2022〕9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丰2022—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土地位置:晋光小学现有校园东侧、海星街南侧、学园路西北侧。

(二)土地面积:10331.34平方米(合15.5亩)。

(三)土地用途:中小学用地。

(四)出让年限:50年。

(五)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8以上1.8以下,可与西侧晋光小学现有校区统筹平衡;建筑密度20%以上35%以下,可与西侧晋光小学现有校区统筹平衡;绿地率20%以上30%以下,可与西侧晋光小学现有校区统筹平衡;建筑高度40米以下。

(六)拟协议出让对象: (略) (略) 。

(七)拟协议出让金额:2288万元。

二、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8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协议出让手续。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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