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C01-10B-02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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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C01-10B-02号地块

(略) 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3)第1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C01-10B-02号地块

东至C01-10B-04号地块、南至文俊东路,西至绿地,北至规划三路

八级

6.80

1.1

教育用地

教育用地:50年

1、该地块受让人需具备和符合开办民办基础教育的相关要求。 学校设计规模不超过100班(幼儿园20班,小学30班,初中30班,高中20班),建设内容和规模应符合国家、 (略) 学校建设规范、标准。受让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建设、自行运维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为非盈利性机构,学校招生规模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政策、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2、水务管理要求:如该项目达到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的阀值,须在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3、建设管理要求:若该地块内建设工程总投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应当在设计、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略)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5%。

4、民防管理要求:该地块建设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符合地上总建筑面积10%小于1000平方米的或该项目不设地下室等不宜修建的情形,按地上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5、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教育用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整体或者分割转让,受让人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改变。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01月3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费岑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10日

(略) 松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沪松协信示字(2023)第1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

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

面积

(公顷)

容积率

(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全生命管理周期管理要求

1

松江区工业区科技园区C01-10B-02号地块

东至C01-10B-04号地块、南至文俊东路,西至绿地,北至规划三路

八级

6.80

1.1

教育用地

教育用地:50年

1、该地块受让人需具备和符合开办民办基础教育的相关要求。 学校设计规模不超过100班(幼儿园20班,小学30班,初中30班,高中20班),建设内容和规模应符合国家、 (略) 学校建设规范、标准。受让人自筹建设资金、自行建设、自行运维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应为非盈利性机构,学校招生规模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政策、教育部门规定执行。

2、水务管理要求:如该项目达到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的阀值,须在开工前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3、建设管理要求:若该地块内建设工程总投资额达1亿元及以上或者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米及以上应当在设计、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略)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55%。

4、民防管理要求:该地块建设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符合地上总建筑面积10%小于1000平方米的或该项目不设地下室等不宜修建的情形,按地上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元的标准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5、受让人应当在出让年限整体持有教育用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整体或者分割转让,受让人出资比例、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均不得改变。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20日,本公示在2023年01月30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费岑

四、意向用地者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市或区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文件(原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式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cn) (略) 土地交易事务中心( (略) 南泉北路201号)予以发布。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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