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第4号)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
建设用地 编号 | 用地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竞买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出让年限 |
用地使用性质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大甘 (2023)-1号 | 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旅顺北路以北、营城街以东 | 39675.5 | 工业用地 | 工业用地 | 约39600以上 | 1.0以上(不含半地下、地下车库建筑面积,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的,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 4356 | 50年 |
大甘 (2023)-2号 | 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中海凤凰熙岸南侧,牧川路(前黄线)西北侧 | 25839.4 | 供热用地 | 供热用地 | 37711 | 1.46(具体以规划条件为准) | 2920.56 | 5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上述项目带方案出让,建筑设计方案请咨询自然资源部门,并到自然资源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首先须 (略) 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大连注册中心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地址: (略) 中山区五惠路32号汇景天地9层,联系电话:0411-*),其他服务网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www.http://**.cn土地使用权交易专题专栏--办事指南中查询。申请人取得数字认证证书后须登录土地使用权交易版块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网上备案手续(咨询电话:*)。
五、数字认证证书办结后,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23日 9时至2023年2月13日15时,通过互联网自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土地使用权交易专题专栏--网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管理系统下载取得《挂牌出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和申请登记,并于2023年2月13日15时前按网上挂牌交易规则、程序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逾期不再受理。交纳竞买保证金须符合《 (略) 关于坚决 (略) 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 (略) (略) 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1号)等文件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与《挂牌出让文件》同时下载取得的其他文件主要为有关部门告知事项,具体事项由出具文件的部门负责并解释。
六、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须于2023年2月13日17 (略) (略) 发展中心提交有关书面申请材料(地址: (略) 甘井子区东纬路 410号),并接受竞买资格审查。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期限为:2023年2月5日9时至2023年2月15日 9时 30分,截止挂牌交易的 (略)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交易大厅。
八、挂牌成交后,竞得人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康凯 联系电话:*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