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教练车35辆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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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教练车35辆交易公告

报废教练车35辆交易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3CQCQ01P0558 发布日期:2023-01-17

项目编号

JWZC[2023]004

项目名称

报废教练车35辆

出让方全称

济南莱芜公 (略)

挂牌价格

46200元

挂牌期限

2023.1.17—2023.2.2

主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46200元

评估机构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评估报告文号

济天泽评报字(2023)第1024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莱芜公 (略) 专题会议纪要
[2022]12号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济南 (略) 董事会决议
(2022年12月19日)

评估备案部门

济南莱芜 (略)

标的所在地

(略) 莱芜高新区鹏泉东大街以北137号

标的简介

本项目标的车辆为济南莱芜公 (略) 所属报废教练车35辆,车型均为桑塔纳牌,车辆均为营转非车辆。挂牌金额:4.62万元。

车辆详情可参考:车辆明细表.docx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济天泽评报字(2023)第1024号评估报告。

车辆查勘联系人:刘总联系电话:*

交易说明

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2万元。

2、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4、采用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标的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人须为机动车回收及拆解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等资质证书。

特别事项披露

1、本项目转让范围内车辆均为营转非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及《2020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车辆使用报废年限为10年。本次评估内的车辆强制报废期为2023年2月4日,已临近报废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期不满一年的,禁止过户交易。
2、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拍卖活动实施单位: (略)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保证金

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葛先生

联系电话

0531-*、*

报废教练车35辆交易公告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2023CQCQ01P0558 发布日期:2023-01-17

项目编号

JWZC[2023]004

项目名称

报废教练车35辆

出让方全称

济南莱芜公 (略)

挂牌价格

46200元

挂牌期限

2023.1.17—2023.2.2

主要
财务数据

评估值

46200元

评估机构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2月31日

评估报告文号

济天泽评报字(2023)第1024号

决策及
备案情况

内部决策情况

济南莱芜公 (略) 专题会议纪要
[2022]12号

上级部门批准情况

济南 (略) 董事会决议
(2022年12月19日)

评估备案部门

济南莱芜 (略)

标的所在地

(略) 莱芜高新区鹏泉东大街以北137号

标的简介

本项目标的车辆为济南莱芜公 (略) 所属报废教练车35辆,车型均为桑塔纳牌,车辆均为营转非车辆。挂牌金额:4.62万元。

车辆详情可参考:车辆明细表.docx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其他事项详见济天泽评报字(2023)第1024号评估报告。

车辆查勘联系人:刘总联系电话:*

交易说明

1、意向受让人需缴纳保证金2万元。

2、标的物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3、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4、采用拍卖的方式处置该资产。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转让资产披露内容,并确认对该项目资产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痕,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瑕痕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6、标的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意向受让人须为机动车回收及拆解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商务厅颁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等资质证书。

特别事项披露

1、本项目转让范围内车辆均为营转非车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及《2020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车辆使用报废年限为10年。本次评估内的车辆强制报废期为2023年2月4日,已临近报废期,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期不满一年的,禁止过户交易。
2、本项目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交易方式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拍卖活动实施单位: (略)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保证金

缴纳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名:济南 (略)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葛先生

联系电话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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