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北区HD00-0115等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1年—2035年)》(草案)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关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北区HD00-0115等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21年—2035年)》(草案)公示采信情况的通告
1、公众反馈意见:画眉山消防站建设及选址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
设计单位意见:画眉山消防站为小型消防站,为解决该区域消防救援保障压力较大问题作为临时应急使用,待规划温泉特勤消防站建设完成后,该消防站将移除。
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设计单位意见,均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增加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居住用地
设计单位意见:为优化整合轨道站点周边用地布局、 (略) 功能织补、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本次规划对轨道站点周边用地进行了重点研究,将人口、功能等向轨道16号线沿线聚集,适度提升开发强度,增加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并通过混合功能主导区管控,提升站点周边用地功能的混合程度。
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设计单位意见,均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京密引水渠北侧路的规划道路名称问题,以及建议京密引水渠北侧路与六环路相交处与北清路互通
设计单位意见:本次规划已同步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道路命名为“京密引水渠北侧路”,最终道路名称以控规批复为准。京密引水渠北侧 (略) 快速路,与六环路相交处规划为互通立交,因规划立交距离北清路与六环路现状互通立交距离过近,不宜与北清路直接设置互通立交,可通过京密引水渠北侧路辅路系统实现与北清路交通转换功能,也可通过沿线相交主干路实现与北清路交通转换。
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海淀机场所处位置为一般生态主导区,与现状不符,建议将该用地按现状性质落实规划
设计单位意见:根据《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该机场主要规划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林草保护区及生态混合区,本次规划严格落实了分区规划对该地块的规划性质,由于该机场所处的区域用地规划以林地、草地和其他生态空间为主,因此在主导功能分区中体现为一般生态主导区。
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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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众反馈意见:画眉山消防站建设及选址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
设计单位意见:画眉山消防站为小型消防站,为解决该区域消防救援保障压力较大问题作为临时应急使用,待规划温泉特勤消防站建设完成后,该消防站将移除。
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设计单位意见,均以采纳
2、公众反馈意见:建议增加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居住用地
设计单位意见:为优化整合轨道站点周边用地布局、 (略) 功能织补、土地集约高效利用,本次规划对轨道站点周边用地进行了重点研究,将人口、功能等向轨道16号线沿线聚集,适度提升开发强度,增加建设用地和建筑规模,并通过混合功能主导区管控,提升站点周边用地功能的混合程度。
分局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和设计单位意见,均以采纳
3、公众反馈意见:关于京密引水渠北侧路的规划道路名称问题,以及建议京密引水渠北侧路与六环路相交处与北清路互通
设计单位意见:本次规划已同步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该道路命名为“京密引水渠北侧路”,最终道路名称以控规批复为准。京密引水渠北侧 (略) 快速路,与六环路相交处规划为互通立交,因规划立交距离北清路与六环路现状互通立交距离过近,不宜与北清路直接设置互通立交,可通过京密引水渠北侧路辅路系统实现与北清路交通转换功能,也可通过沿线相交主干路实现与北清路交通转换。
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4、公众反馈意见:海淀机场所处位置为一般生态主导区,与现状不符,建议将该用地按现状性质落实规划
设计单位意见:根据《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该机场主要规划为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林草保护区及生态混合区,本次规划严格落实了分区规划对该地块的规划性质,由于该机场所处的区域用地规划以林地、草地和其他生态空间为主,因此在主导功能分区中体现为一般生态主导区。
分局意见:设计单位意见符合事实,予以采纳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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