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安局关于交警大队智能交通过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濉溪县公安局关于交警大队智能交通过保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SXZC-FGK22002
总预算价28.7万,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半年一付。 |
2 | 服务地点 | 濉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分过保智能交通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运维质量,本次采购确定1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2022-2023年度(具体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濉溪县交警大队部分智能交通设备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已过保电子警察、测速卡口、交通信号灯监控、单行道、高空瞭望等外场设备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更换。
1.服务内容濉溪县管辖范围内,外场79处路口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灯路口73处、省界及国道测速卡口30处、单行道5处、24处大货车闯禁区、4处进出城卡口、11处抓拍球设备维修维护外包服务。(其中城区35处、五沟镇12处、开发区19处、南坪镇2处、孙幢镇8处、淮北辖区移交13处、S238安防球机11处、进出城卡口4处、单行道电警5处、测速卡口30处、大货车禁区电警24处)上述设备已过质保期。
2.预算清单
序号 | 信息 | 数量 | 服务内容 |
1 | 人员服务 | 1项 | 1、要求1名驻点维护工程师,具有智能交通平台厂家认证服务工程师证书,能处理日常故障;进场时对所有维护设备进行登记、整理、建档。 2、每日服务内容中的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故障时或接到故障报修时及时组织维修。 3、配合更换硬件服务;异常处理,处理服务器系统、软件故障,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
2 | 外场设备服务 | 1项 | 本地化外场驻点维护工程师1名,更换人员需交警大队确认,2 名维护人员需在交警大队签到确保本地化服务质量;7*24 小时响应,人员要求具备相关证书;接到故障报修须在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场,非运营光纤、修路、停电故障的24 小时内解决故障,每日开展前端巡视工作,包括各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回联情况检查,保持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每周提交巡查报告;发现摄像头被树枝遮挡或者镜头被灰尘遮挡的,组织维护人员修剪树枝,擦拭镜头等。 |
交通运维管理平台 | 1年 | 运维管理平台基本功能模块要求: 1.平台提供了基于B/S及APP的融合架构,其中B/S模式,开发和调用效率高,运行环境要求简单,稳定性强,具有较高安全性和 (略) 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设备管理; 2.支持全县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设备巡检管理; 3.支持全县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项目信息化管理; 4.支持各类系统障碍处理跟踪维护全过程闭环管理; 5.平台具备APP移动手机终端系统,实现交通设施维保各项业务的智能化和移动化; 6.支持项目全过程里程碑事件进行资料录入、文档上传、签收拍照记录等信息化档案管理;对临近过保期项目可根据实际采购人工作需求设置到期时限,提醒采购人办理过保移交工作; 7.实现了摸排、巡检、故障保修等过程信息录入、查询、记录等功能 具有知识产权相关软件证书。 | |
3 | 登高车 | 1辆 | 车辆油耗、保险、保养、司机费 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声明,对于该机动车和司机的一切交通违 法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予一 切责任; |
4 | 维修车 | 1辆 | 车辆油耗、保险、保养、司机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声明,对于该机动车和司机的一切交通违法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予一切责任; |
5 | 辅助设备费用 | 1台 | 光纤熔接机 |
1台 | 光功率 | ||
1台 | ORT 测 距仪 |
服务点位信息
序号 | 维保设备信息 | 数量 | 位置 |
1 | 电子警察 | 79处 | 详见位置清单(包含乡镇以及开发区路口) |
2 | 交通信号灯 | 73处 | 详见位置清单(包含乡镇以及开发区路口) |
3 | 测速卡口 | 30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4 | 单行道 | 5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5 | 货车闯禁区 | 24处 | 详见位置清单(包含开发区) |
6 | 进出城卡口 | 4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7 | 抓拍球机 | 11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三、服务要求:
3.1总体要求:
3.1.1运行维护服务包含电子警察、信号灯、卡口、监控、、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智能交通机房等方面内容,提供驻点式服务,驻点工程师应例行对服务内容中的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故障时及时组织维修,维修单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中标人须对维修内容进行记录存档,以保障运维服务的实时性、连续性、稳定性。
3.1.2中标人可向交警大队申请备品、备件进行维修;
3.1.3中标人需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具有电子警察维护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本地化服务,不能按要求驻点服务扣除相关考核分数并通报,不达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1.4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以上设备的巡查、维护、保养,对 (略) 负责查明故障原因,并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提交周报告,并对因巡检、维修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2投标人基本要求:
对智能交通系统服务内容中的业务具相关资质,承接过电子警察、卡口、智能交通运维经验。技术平台系统和硬件设备,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3.3具体要求:
3.3.1基础资料建立和更新,包括:对前端设备进行排查,对涉及的所有硬件设备管理。
3.3.2每日开展外场巡视工作,包括:各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回联情况检查,提交巡查报告,并对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3.3.3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摄像机、镜头、控制主机机箱等设备的清洁、检修、调试、维护等内容以及对影响设备使用的树枝、树叶进行修剪,每周提交设备维护与保养报告;
3.3.4负责对外场设备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
3.3.5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
3.3.6配合采购人完成前端点位迁改;
3.3.7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和标定工作;
3.3.8按采购人要求在基于现有前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
3.3.9成立前端设备维护小组,有专门的硬件工程师等人员承担外场维护工作,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
3.3.10 接头老化、设备断电等一般性故障必须12小时内解决并反馈,光缆熔纤等3日内解决,对于需进行主要设备变更的应明确设备到货及更换维护期限。
3.3.11负责对外场设备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为半小时以内,故障解决时间为8小时以内,故障解决时间超过8小时的必需报采购人确认,并拿出解决故障方案。因停电等意外情况造成的设备停运的,需及时关注电力恢复情况,待电力恢复后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对于故障信息反馈处理结果及意见,并填写故障申报表及维护表。
3.5.11设备维修及变更要求与结算
主要硬件设备必须本着能修尽修的原则,无法修复的则提交更换备件申请表,由交警大队审核,所用配件交警队暂无备件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 (略) 场价格据实结算。
3.6其它要求
3.6.1技术服务人员不得直接进入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数据库系统,如确实需要进入数据库系统才能完成的,要经过采购方系统管理员同意;
3.6.2要求驻点工程师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提供零距离服务;
3.6.3因技术服务人员的故意或失误,造成采购人方经济、名誉损害的,视其情节,采购人方有权给予*方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于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响应要求
本次采购预算为*年费用,一年期满后可根据中标方综合服务达标评分情况进行续签,最多三年,以后重新招标(评分在线率达到95%以上),合同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维保金额根据后期维保数量增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后退7个日历日起至次年该日止。
1、合同期满后交警大队可视情况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续签服务合同,服务价格项目及报价参照本项目系统服务报价表执行。
2、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内将服务人员部署到位,逾期不到,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服务响应要求:对于外场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实时响应,1个工作日内解决(固件损坏更换等视情况而定);内场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实时响应,1个工作日内解决(固件损坏更换等视情况而定);
运维工作月度维护工作考核。考核评价方法如下:每月设备运行考核:每月上旬进行,由采购人对上月设备(由采购人确认不考核设备除外)的正常运行率以及正常维护报障维护工作进行统计,基础分为100 分,考核方法如下:
考核项目 | 奖、扣分 | |
设备正常运行率 (65 分) | 正常运行率≥95% |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 |
95%=正常运行率 | 不奖分、不扣分 | |
正常运行率<95% | 每减少一个点扣5分 | |
正常报障维护工作 (20 分) | 8小时内解决的 | 每宗加1分 |
12小时内解决的 | 不奖分、不扣分 | |
24小时尚未解决的 | 每宗扣1分 | |
维护总体评价(15分) | ||
考核得分=设备正常运行率得分+正常报障维护工作得分+维护总体评价得分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后*方要求的服务周期设备正常运行率必须达到95%及以上,否则采购人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
评分细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目 | 投标单位得分 | ||
经济上的评审 | 经济上的评审得分(满分30分) | 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经济得分的计算方法是: 某一投标人得分=(进入复审的各投标人中最低报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30分。 | |
技术上的评审 | 运维服务人员配置情况8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运维服务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得4分,项目技术骨干中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得2分,维护人员具有电工证或登高证得2分,(提供社保证明)。 | |
运维本地化服务情况6分 | 为满足服务需求,投标人在 (略) 具有注册的本地化服务分支机构得6分,承诺中标后注册本地服务分支机构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证明。 | ||
交通运维管理系统平台优势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交通运维管理平台,能够达到或超出招标功能参数要求,可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优秀的得5分≤得分≤8分;一般的得1分≤得分<5分;具有管理平台软相关件著作权证书每份得1分; | ||
应急方案与节点保障规划10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专项技术方案应急保障:需针对特殊勤务保障任务、因市内主干道修路导致的紧急任务提供方案。重点道路节点保障计划及方案,对因临时停电引发的设备中断进行保障,提供临时信号灯等计划。方案优秀、科学的得5分≤得分≤10分;一般的得1分≤得分<5分;方案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不得分; | ||
技术方案与信息化优势10分 | 技术方案:需对维保范围内的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思路,包含所需要的将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化,如基础资料、日常巡检管理、日常障碍处理流程等信息化手段和内容方案优秀、科学的得5分≤得分≤10分;一般的得1分≤得分<5分;方案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不得分; | ||
资信上的评审 | 投标人相关业绩12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包含信号系统维护、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控系统、卡口系统的至少任意其中三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12分 |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得3 分; 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得3 分;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证书,得3 分;具有通信网络设备维修企业*级资质得3分; |
项目编号:SXZC-FGK22002
总预算价28.7万,超预算为无效投标。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半年一付。 |
2 | 服务地点 | 濉溪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1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确保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部分过保智能交通设备的正常运行,提升运维质量,本次采购确定1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承担2022-2023年度(具体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濉溪县交警大队部分智能交通设备维护服务,服务内容包含已过保电子警察、测速卡口、交通信号灯监控、单行道、高空瞭望等外场设备的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更换。
1.服务内容濉溪县管辖范围内,外场79处路口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灯路口73处、省界及国道测速卡口30处、单行道5处、24处大货车闯禁区、4处进出城卡口、11处抓拍球设备维修维护外包服务。(其中城区35处、五沟镇12处、开发区19处、南坪镇2处、孙幢镇8处、淮北辖区移交13处、S238安防球机11处、进出城卡口4处、单行道电警5处、测速卡口30处、大货车禁区电警24处)上述设备已过质保期。
2.预算清单
序号 | 信息 | 数量 | 服务内容 |
1 | 人员服务 | 1项 | 1、要求1名驻点维护工程师,具有智能交通平台厂家认证服务工程师证书,能处理日常故障;进场时对所有维护设备进行登记、整理、建档。 2、每日服务内容中的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故障时或接到故障报修时及时组织维修。 3、配合更换硬件服务;异常处理,处理服务器系统、软件故障,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
2 | 外场设备服务 | 1项 | 本地化外场驻点维护工程师1名,更换人员需交警大队确认,2 名维护人员需在交警大队签到确保本地化服务质量;7*24 小时响应,人员要求具备相关证书;接到故障报修须在30 分钟内响应,2 小时内到场,非运营光纤、修路、停电故障的24 小时内解决故障,每日开展前端巡视工作,包括各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回联情况检查,保持相关设备正常工作,每周提交巡查报告;发现摄像头被树枝遮挡或者镜头被灰尘遮挡的,组织维护人员修剪树枝,擦拭镜头等。 |
交通运维管理平台 | 1年 | 运维管理平台基本功能模块要求: 1.平台提供了基于B/S及APP的融合架构,其中B/S模式,开发和调用效率高,运行环境要求简单,稳定性强,具有较高安全性和 (略) 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设备管理; 2.支持全县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设备巡检管理; 3.支持全县所有智能交通系统内场、外场项目信息化管理; 4.支持各类系统障碍处理跟踪维护全过程闭环管理; 5.平台具备APP移动手机终端系统,实现交通设施维保各项业务的智能化和移动化; 6.支持项目全过程里程碑事件进行资料录入、文档上传、签收拍照记录等信息化档案管理;对临近过保期项目可根据实际采购人工作需求设置到期时限,提醒采购人办理过保移交工作; 7.实现了摸排、巡检、故障保修等过程信息录入、查询、记录等功能 具有知识产权相关软件证书。 | |
3 | 登高车 | 1辆 | 车辆油耗、保险、保养、司机费 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声明,对于该机动车和司机的一切交通违 法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予一 切责任; |
4 | 维修车 | 1辆 | 车辆油耗、保险、保养、司机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声明,对于该机动车和司机的一切交通违法事件和事故,采购人免予一切责任; |
5 | 辅助设备费用 | 1台 | 光纤熔接机 |
1台 | 光功率 | ||
1台 | ORT 测 距仪 |
服务点位信息
序号 | 维保设备信息 | 数量 | 位置 |
1 | 电子警察 | 79处 | 详见位置清单(包含乡镇以及开发区路口) |
2 | 交通信号灯 | 73处 | 详见位置清单(包含乡镇以及开发区路口) |
3 | 测速卡口 | 30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4 | 单行道 | 5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5 | 货车闯禁区 | 24处 | 详见位置清单(包含开发区) |
6 | 进出城卡口 | 4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7 | 抓拍球机 | 11处 | 详见位置清单 |
三、服务要求:
3.1总体要求:
3.1.1运行维护服务包含电子警察、信号灯、卡口、监控、、行人闯红灯抓拍系统、智能交通机房等方面内容,提供驻点式服务,驻点工程师应例行对服务内容中的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故障时及时组织维修,维修单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中标人须对维修内容进行记录存档,以保障运维服务的实时性、连续性、稳定性。
3.1.2中标人可向交警大队申请备品、备件进行维修;
3.1.3中标人需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具有电子警察维护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本地化服务,不能按要求驻点服务扣除相关考核分数并通报,不达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1.4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负责以上设备的巡查、维护、保养,对 (略) 负责查明故障原因,并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提交周报告,并对因巡检、维修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2投标人基本要求:
对智能交通系统服务内容中的业务具相关资质,承接过电子警察、卡口、智能交通运维经验。技术平台系统和硬件设备,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中心工作正常开展。
3.3具体要求:
3.3.1基础资料建立和更新,包括:对前端设备进行排查,对涉及的所有硬件设备管理。
3.3.2每日开展外场巡视工作,包括:各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回联情况检查,提交巡查报告,并对因巡检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3.3.3外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包括摄像机、镜头、控制主机机箱等设备的清洁、检修、调试、维护等内容以及对影响设备使用的树枝、树叶进行修剪,每周提交设备维护与保养报告;
3.3.4负责对外场设备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
3.3.5负责故障设备的检修,对于需更换部件的,负责设备诊断、维修更换和安装调试;
3.3.6配合采购人完成前端点位迁改;
3.3.7配合采购人完成特定要求的设备检查和标定工作;
3.3.8按采购人要求在基于现有前端设备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
3.3.9成立前端设备维护小组,有专门的硬件工程师等人员承担外场维护工作,提供现场服务和7×24小时响应服务。
3.3.10 接头老化、设备断电等一般性故障必须12小时内解决并反馈,光缆熔纤等3日内解决,对于需进行主要设备变更的应明确设备到货及更换维护期限。
3.3.11负责对外场设备故障的分析处理,并及时解决故障;故障响应时间为半小时以内,故障解决时间为8小时以内,故障解决时间超过8小时的必需报采购人确认,并拿出解决故障方案。因停电等意外情况造成的设备停运的,需及时关注电力恢复情况,待电力恢复后及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对于故障信息反馈处理结果及意见,并填写故障申报表及维护表。
3.5.11设备维修及变更要求与结算
主要硬件设备必须本着能修尽修的原则,无法修复的则提交更换备件申请表,由交警大队审核,所用配件交警队暂无备件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依 (略) 场价格据实结算。
3.6其它要求
3.6.1技术服务人员不得直接进入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的数据库系统,如确实需要进入数据库系统才能完成的,要经过采购方系统管理员同意;
3.6.2要求驻点工程师严格遵守采购方的各种规章制度,提供零距离服务;
3.6.3因技术服务人员的故意或失误,造成采购人方经济、名誉损害的,视其情节,采购人方有权给予*方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同时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于一定的经济处罚。
四、响应要求
本次采购预算为*年费用,一年期满后可根据中标方综合服务达标评分情况进行续签,最多三年,以后重新招标(评分在线率达到95%以上),合同年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维保金额根据后期维保数量增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后退7个日历日起至次年该日止。
1、合同期满后交警大队可视情况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续签服务合同,服务价格项目及报价参照本项目系统服务报价表执行。
2、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内将服务人员部署到位,逾期不到,采购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3、服务响应要求:对于外场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实时响应,1个工作日内解决(固件损坏更换等视情况而定);内场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实时响应,1个工作日内解决(固件损坏更换等视情况而定);
运维工作月度维护工作考核。考核评价方法如下:每月设备运行考核:每月上旬进行,由采购人对上月设备(由采购人确认不考核设备除外)的正常运行率以及正常维护报障维护工作进行统计,基础分为100 分,考核方法如下:
考核项目 | 奖、扣分 | |
设备正常运行率 (65 分) | 正常运行率≥95% | 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2分 |
95%=正常运行率 | 不奖分、不扣分 | |
正常运行率<95% | 每减少一个点扣5分 | |
正常报障维护工作 (20 分) | 8小时内解决的 | 每宗加1分 |
12小时内解决的 | 不奖分、不扣分 | |
24小时尚未解决的 | 每宗扣1分 | |
维护总体评价(15分) | ||
考核得分=设备正常运行率得分+正常报障维护工作得分+维护总体评价得分 |
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署后*方要求的服务周期设备正常运行率必须达到95%及以上,否则采购人单方面有权终止合同。
评分细则: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项目 | 投标单位得分 | ||
经济上的评审 | 经济上的评审得分(满分30分) | 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经济得分的计算方法是: 某一投标人得分=(进入复审的各投标人中最低报价/该投标人的投标价)×30分。 | |
技术上的评审 | 运维服务人员配置情况8分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运维服务人员配置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证书得4分,项目技术骨干中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得2分,维护人员具有电工证或登高证得2分,(提供社保证明)。 | |
运维本地化服务情况6分 | 为满足服务需求,投标人在 (略) 具有注册的本地化服务分支机构得6分,承诺中标后注册本地服务分支机构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办公场所相关证明。 | ||
交通运维管理系统平台优势12分 | 投标人提供的交通运维管理平台,能够达到或超出招标功能参数要求,可提供软件功能截图,优秀的得5分≤得分≤8分;一般的得1分≤得分<5分;具有管理平台软相关件著作权证书每份得1分; | ||
应急方案与节点保障规划10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专项技术方案应急保障:需针对特殊勤务保障任务、因市内主干道修路导致的紧急任务提供方案。重点道路节点保障计划及方案,对因临时停电引发的设备中断进行保障,提供临时信号灯等计划。方案优秀、科学的得5分≤得分≤10分;一般的得1分≤得分<5分;方案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不得分; | ||
技术方案与信息化优势10分 | 技术方案:需对维保范围内的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思路,包含所需要的将工作流程实现信息化,如基础资料、日常巡检管理、日常障碍处理流程等信息化手段和内容方案优秀、科学的得5分≤得分≤10分;一般的得1分≤得分<5分;方案不合理不符合实际要求不得分; | ||
资信上的评审 | 投标人相关业绩12分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智能交通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业绩,服务内容包含信号系统维护、非现场执法系统、监控系统、卡口系统的至少任意其中三项,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 | |
投标人综合实力12分 |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得3 分; 投标人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得3 分;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资质证书,得3 分;具有通信网络设备维修企业*级资质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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