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2〕11号)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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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2〕11号)的补充说明

2022年12月8日,我局发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鲤2022-6-1号等8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2〕11号),现就部分地块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鲤2022-7号、丰2022-51号地块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时,提供20%的商品房面积的房源优先用于房票方式购房,并与高层次人才房源在同一时间公示,报名(3天)、选房。3天报名和选房结束后,剩余的未选房源公开对外销售。

二、鲤2022-6-1号地块及周边,有保留价值的古榕树8棵,在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中,应与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统筹规划和保护,确保树体有足够的生长保护空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0日

2022年12月8日,我局发布《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鲤2022-6-1号等8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2〕11号),现就部分地块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鲤2022-7号、丰2022-51号地块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时,提供20%的商品房面积的房源优先用于房票方式购房,并与高层次人才房源在同一时间公示,报名(3天)、选房。3天报名和选房结束后,剩余的未选房源公开对外销售。

二、鲤2022-6-1号地块及周边,有保留价值的古榕树8棵,在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中,应与公共绿地等公共空间统筹规划和保护,确保树体有足够的生长保护空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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