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原机关院内)6幢102室(第三次挂牌)
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原机关院内)6幢102室(第三次挂牌)
【发稿时间 :2023-02-22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2061-2 | 转让底价 | 8.2295万元 |
项目名称 | 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原机关院内)6幢102室(第三次挂牌) | ||
挂牌日期 | 2023-02-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07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 (略) 内)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权证编号 | / | 地址 | (略) 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 (略) 内)6幢102室 |
建筑面积 | 45.61㎡ | 证载权利人 | (略) 司法局 |
瑕疵问题 | 未办理产权证 | 房屋现状 | 闲置 |
规划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划拨 |
土地权证编号 | / | 土地性质 | 国有 |
土地用途 | / | 土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18.44㎡ |
其他说明 | |||
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22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司法局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中康正房地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1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武中康正评报字[2022]第0414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1.4299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申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发稿时间 :2023-02-22阅读次数:】
标的基本信息 | |||
项目编号 | G22061-2 | 转让底价 | 8.2295万元 |
项目名称 | 松滋市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原机关院内)6幢102室(第三次挂牌) | ||
挂牌日期 | 2023-02-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07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 (略) 内)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权证编号 | / | 地址 | (略) 新江口镇长安路46号( (略) 内)6幢102室 |
建筑面积 | 45.61㎡ | 证载权利人 | (略) 司法局 |
瑕疵问题 | 未办理产权证 | 房屋现状 | 闲置 |
规划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划拨 |
土地权证编号 | / | 土地性质 | 国有 |
土地用途 | / | 土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18.44㎡ |
其他说明 | |||
房屋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未办理不动产权证。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2-22 |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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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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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个人。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 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司法局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中康正房地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5月11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武中康正评报字[2022]第0414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1.4299 | ||
账面净值(万元) |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申经理 0716-* | ||
交易机构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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