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110辆报废车
金龙110辆报废车
项目名称 | 南京金龙110辆报废公交车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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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车辆均停放于企业停车厂内 | ||||||||||||||||||||||||||
标的现状 | 闲置,拟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31 | ||||||||||||||||||||||||||
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南京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7D 住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19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特别 | 一、报废车中DS4201-DS4300(100辆)车载LN (略) 负责注销, (略) 办理报废销户手续,由受让方承担报废销户所需一切费用。报废车中DS9101-DS9110(10辆)车辆,该批车辆动力电池产权属国家电网所有我司租借使用,所以该批10辆车辆报废不含动力电池。 二、本次转让标的为南京 (略) 报废车辆110辆,车身材质主要由钢质构件、玻璃钢、塑料、橡胶等构成,底盘骨架腐烂严重,部分配件缺失,车况较差,无法启动;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转让标的进行报废处置,不得以二手车形式变卖车辆。 三、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四、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五、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六、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七、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略) 拆解要求。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不得委托其他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回收等手续。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张凤敏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3 17:00:00至2023-03-1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购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1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照物价局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洪先生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项目名称 | 南京金龙110辆报废公交车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03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17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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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车辆均停放于企业停车厂内 | ||||||||||||||||||||||||||
标的现状 | 闲置,拟报废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10-31 | ||||||||||||||||||||||||||
评估机构 | 博文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南京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7D 住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同夏路19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 (略)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江宁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特别 | 一、报废车中DS4201-DS4300(100辆)车载LN (略) 负责注销, (略) 办理报废销户手续,由受让方承担报废销户所需一切费用。报废车中DS9101-DS9110(10辆)车辆,该批车辆动力电池产权属国家电网所有我司租借使用,所以该批10辆车辆报废不含动力电池。 二、本次转让标的为南京 (略) 报废车辆110辆,车身材质主要由钢质构件、玻璃钢、塑料、橡胶等构成,底盘骨架腐烂严重,部分配件缺失,车况较差,无法启动;受让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转让标的进行报废处置,不得以二手车形式变卖车辆。 三、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四、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五、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 六、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七、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八、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九、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转让方及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书, (略) 拆解要求。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不得委托其他报废回收机构办理车辆报废注销及回收等手续。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http://**-0ae8-43f8-a482-2497e6f7f9f6]、《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http://**-845e-42c0-9ed5-0720ab0d086e]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张凤敏 联系电话:*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03 17:00:00至2023-03-17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资格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http://**.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报名材料(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同意受让标的物的内部决策文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收购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五)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须于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意向受让方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四、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五、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六、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交易所(E交易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交易所(E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17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按照物价局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洪先生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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