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路1号政协小区115、116、117商铺等商铺及房产分别招租
中山南路1号政协小区115、116、117商铺等商铺及房产分别招租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1号政协小区115、116、117商铺等商铺及房产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0309-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3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4月6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琼山区中山南路1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月租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政协小区115、116及117商铺整体 | 1-2 | 691.08 | 90000 | 62197 | 55978 | ||
2 | 政协小区118商铺 | 1 | 50.53 | 5000 | 3032 | 2729 | ||
3 | 政协小区1栋1-03A房 | 3 | 127.79 | 4000 | 2556 | 2301 | ||
4 | 政协小区1栋1-03B房 | 3 | 127.79 | 4000 | 2556 | 2301 | ||
租赁期限 | 5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月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闲置/毛坯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本次招租的铺面及房产于2018年建成,铺面简单装修,均处于闲置状态,房产为毛坯状态。铺面及房产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周围有商业广场、超市、银行等商业配套,商业氛围浓厚,区域内有椰海大道主干道通过,且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高。 铺面及房产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铺面可用为办公、商业经营、仓储(合法)等,2套住宅可用为办公、住宅、仓储(合法)等。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115、116、117商铺(跃层)目前已打通合并使用,第一层层高约为4米,第二层层高约为6米,由于第二层层高较高,目前已隔成两层,实际共三层,层隔面积约为345.54㎡,证载面积加隔层面积共计约为1036.62㎡。 2、本次招租的铺面及房产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24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A9A40RX9 注册地: (略) 龙华区大同街道正义路3号 法定代表人:雷爱华 经济类型: (略)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金城国有资产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出租资产建筑主体结构,铺面及房产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招租方给予承租115、116、117商铺3个月装修期,给予承租118商铺、1-03A房、1-03B房2个月装修期,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装修期不收取租金,装修期届满租金正常收取。 5、承租方应根据铺面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履行,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务损害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铺面及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缴纳的承租押金,由租赁双方在租赁期届满时进行结算。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分租或整体转租及任何抵押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对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按现状以4个标的进行招租,其中115、116及117铺面为整体招租,其余标的单个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琼山区中山南路1号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8日至 2023年4月6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4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由承租方按《招租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政协小区115、116及117商铺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9:30 | 500 | 120秒 |
2 | 政协小区118商铺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9:45 | 50 | 120秒 |
3 | 政协小区1栋1-03A房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10:00 | 50 | 120秒 |
4 | 政协小区1栋1-03B房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10:15 | 5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黄女士 * 李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它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中山南路1号政协小区115、116、117商铺等商铺及房产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0309-1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3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4月6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琼山区中山南路1号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月租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
1 | 政协小区115、116及117商铺整体 | 1-2 | 691.08 | 90000 | 62197 | 55978 | ||
2 | 政协小区118商铺 | 1 | 50.53 | 5000 | 3032 | 2729 | ||
3 | 政协小区1栋1-03A房 | 3 | 127.79 | 4000 | 2556 | 2301 | ||
4 | 政协小区1栋1-03B房 | 3 | 127.79 | 4000 | 2556 | 2301 | ||
租赁期限 | 5年 | 租金递增方式 | 最高报价作为首年月租金,以后每年租金递增3%。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支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承租押金(元) | 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闲置/毛坯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本次招租的铺面及房产于2018年建成,铺面简单装修,均处于闲置状态,房产为毛坯状态。铺面及房产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周围有商业广场、超市、银行等商业配套,商业氛围浓厚,区域内有椰海大道主干道通过,且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高。 铺面及房产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
租赁用途 | 铺面可用为办公、商业经营、仓储(合法)等,2套住宅可用为办公、住宅、仓储(合法)等。承租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1、115、116、117商铺(跃层)目前已打通合并使用,第一层层高约为4米,第二层层高约为6米,由于第二层层高较高,目前已隔成两层,实际共三层,层隔面积约为345.54㎡,证载面积加隔层面积共计约为1036.62㎡。 2、本次招租的铺面及房产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0月24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 (略)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A9A40RX9 注册地: (略) 龙华区大同街道正义路3号 法定代表人:雷爱华 经济类型: (略) | ||||||
招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招租方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海南金城国有资产 (略)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确认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7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3、承租方不得破坏、改造出租资产建筑主体结构,铺面及房产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招租方给予承租115、116、117商铺3个月装修期,给予承租118商铺、1-03A房、1-03B房2个月装修期,装修期不含在租期内,装修期不收取租金,装修期届满租金正常收取。 5、承租方应根据铺面的现状加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不按本条规履行,由此造成的人身和财务损害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铺面及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金由承租方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缴纳的承租押金,由租赁双方在租赁期届满时进行结算。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分租或整体转租及任何抵押给第三方,否则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对所造成的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公告要求及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本项目按现状以4个标的进行招租,其中115、116及117铺面为整体招租,其余标的单个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略) 琼山区中山南路1号 | |||||||
报名时间 | 2023年3月8日至 2023年4月6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4月6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竞租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 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由承租方按《招租委托协议》的约定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政协小区115、116及117商铺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9:30 | 500 | 120秒 |
2 | 政协小区118商铺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9:45 | 50 | 120秒 |
3 | 政协小区1栋1-03A房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10:00 | 50 | 120秒 |
4 | 政协小区1栋1-03B房 | 2023年3月8日9:00 | 2023年4月7日10:15 | 5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黄女士 * 李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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