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苍府土供拍[2023]01号交易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拍卖]苍府土供拍[2023]01号交易公告

苍府土供拍〔202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苍公资拍〔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受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规划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规划条件通知书

出让

年限

证金

参考起拍价

加价

幅度

苍府土供拍〔2023〕01号

苍溪县肖家坝主干道广明国际二期建设项目南侧

1904㎡

(合2.85亩)

居住用地(R)

建筑容积率1.0<Far≤3.1;建筑高度≤27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地下≥2层。

苍规条(2023)第11号

住宅

70年

389万元

777万元

10万元/轮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下载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31日23时59分前通过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下载出让文件。CA办理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办事指南(咨询电话:0839-*-*)。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前通过申请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纸质资料),报名资料须为原件原色扫描件,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3日上午12:00前使用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提交报名资料。

七、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审查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由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在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

九、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直接与苍溪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联系,并保留影像资料。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 (略)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人: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老师0839-*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黄老师0839-*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1. (略) 场网(http://**)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800)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苍府土供拍〔2023〕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苍公资拍〔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略) 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等规定,受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土地

面积

规划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规划条件通知书

出让

年限

证金

参考起拍价

加价

幅度

苍府土供拍〔2023〕01号

苍溪县肖家坝主干道广明国际二期建设项目南侧

1904㎡

(合2.85亩)

居住用地(R)

建筑容积率1.0<Far≤3.1;建筑高度≤27米;绿地率≥30%;建筑密度根据方案合理性确定;地下≥2层。

苍规条(2023)第11号

住宅

70年

389万元

777万元

10万元/轮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单独申请。但《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下载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3月31日23时59分前通过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下载出让文件。CA办理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办事指南(咨询电话:0839-*-*)。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前通过申请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纸质资料),报名资料须为原件原色扫描件,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3日上午12:00前使用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提交报名资料。

七、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审查将于北京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10:00由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苍溪县自然资源局根据申请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4月4日上午10:00在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举行。

九、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踏看时直接与苍溪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联系,并保留影像资料。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十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 (略) 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20号

联系人: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付老师0839-*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黄老师0839-*

十二、信息发布媒体

1. (略) 场网(http://**)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800)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4.苍溪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苍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