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关于核定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略) 普 (略) 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18]5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9)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
2、项目代码:*20181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真如社区W* 单元、W* 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 单元A6、A7 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东至曹杨路,南至规划北石路,西至电力高压塔走廊最外侧投影范围,北至现状北石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4794.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4794.2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依据《 (略) 社会事业用地指南(试行)》第7.3.4条规定,绿地相关用地控制标准 (略) 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55-2006)的要求,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18]55号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土地用途为瞻仰景观休闲用地,符合相关用地标准。
4、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公共绿地工程。
2、基地主要步行出入口宜沿曹杨路和规划北石路设置。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 处理好公共绿地与周边交通主干道、河道及相关用地之间的关系,方便居民出行,绿地出入口不影响主干道的交通。
2、 处理好新建公共绿地景观与周边功能建筑之间的协调关系,具体方案征询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3、 处理好与相邻地块商务办公、商业服务的建筑景观环境的整体协调性,塑造真如副中心 (略) 形象。
4、 征询交通、消防、电力、环保等部门的意见。
5、为支持真如绿廊项目的建设、加快真如绿廊(一期)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先予以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后续项目审批中,申报单位 (略) 容局需要先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相关用地协议后再提交用地审批申请。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2月12日
(略) 普 (略) 容管理局:
你单位填报的*号《 (略) 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申请表》及所附的相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经审核,该项目已经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普发改投[2018]55号文批准项目建议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略) 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核发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编号:沪普书(2019)BA*),并提出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选址意见
1、建设项目名称:真如绿廊(西块)新建工程(1期)。
2、项目代码:*20181A*。
3、项目建设依据:《 (略) 普陀区真如社区W* 单元、W* 单元B5、E3街坊等/石泉社区W* 单元A6、A7 街坊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4、项目拟选位置:普陀区真如镇街道 东至曹杨路,南至规划北石路,西至电力高压塔走廊最外侧投影范围,北至现状北石路。
5、规划用地性质:公共绿地。
6、建设项目拟用地面积:约14794.2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二、用地预审意见
1、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供地政策,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该项目初步确定涉及建设用地14794.2平方米,在初步设计(设计方案)阶段,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3、依据《 (略) 社会事业用地指南(试行)》第7.3.4条规定,绿地相关用地控制标准 (略) 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地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DGJ08-55-2006)的要求,经区发改委以普发改投[2018]55号批复了项目建议书,土地用途为瞻仰景观休闲用地,符合相关用地标准。
4、按照国家、本市的法律、文件规定,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规划设计要求
1、建设工程性质:公共绿地工程。
2、基地主要步行出入口宜沿曹杨路和规划北石路设置。
3、除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 (略) 城乡规划条例》和《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中的有关要求。
四、其他设计条件和要求
1、 处理好公共绿地与周边交通主干道、河道及相关用地之间的关系,方便居民出行,绿地出入口不影响主干道的交通。
2、 处理好新建公共绿地景观与周边功能建筑之间的协调关系,具体方案征询绿化主管部门的意见。
3、 处理好与相邻地块商务办公、商业服务的建筑景观环境的整体协调性,塑造真如副中心 (略) 形象。
4、 征询交通、消防、电力、环保等部门的意见。
5、为支持真如绿廊项目的建设、加快真如绿廊(一期)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先予以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后续项目审批中,申报单位 (略) 容局需要先与土地权利人签订相关用地协议后再提交用地审批申请。
五、其他管理要求
1、设计方案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设计单位必须按设计资格证书的等级范围承接设计任务,越级承接的设计文件无效。
2、本规划土地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
(略) 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签章专用位置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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