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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SJC10012单元11A-05A扩展地块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SJC10012单元11A-05A扩展地块
(略) 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 (略) 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量控制率为:不低于7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7%,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松江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3、BIM建设管理要求:采用BIM技术,应用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4、按照《 (略) 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号)要求,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各项要求应以新用地面积3888.08平方米内总建筑面积为准。 5、绿化管理要求:绿地率为20%。 6、岳阳街道要求:因该施工区域距离小区居民较近,需设置若干监测点,对房屋沉降做好跟踪监测。 7、房管要求:根据《 (略) 推进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只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商务楼宇应该按照每600人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少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 物业管理等用房配置要求: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总建筑面积2‰配置,不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薛晨佳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 (略) 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量控制率为:不低于7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7%,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松江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3、BIM建设管理要求:采用BIM技术,应用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4、按照《 (略) 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号)要求,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各项要求应以新用地面积3888.08平方米内总建筑面积为准。 5、绿化管理要求:绿地率为20%。 6、岳阳街道要求:因该施工区域距离小区居民较近,需设置若干监测点,对房屋沉降做好跟踪监测。 7、房管要求:根据《 (略) 推进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只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商务楼宇应该按照每600人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少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 物业管理等用房配置要求: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总建筑面积2‰配置,不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薛晨佳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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