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SJC10012单元11A-05A扩展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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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SJC10012单元11A-05A扩展地块

填报单位:(盖章)

(略) 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松协示字(2023)第1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松江区

松江区SJC10012单元11A-05A扩展地块

东至松江水务管理所、南至西林小区,西至乐都商业广场,北至乐都路

八级

0.06

0.39

2.0

商办

商办:50年

807.00

4812.00

上海大众交通建峰 (略)

1、建设管理要求: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应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19]97号。绿色建筑标准为:二星级及以上。

2、 (略) 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量控制率为:不低于7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7%,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松江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3、BIM建设管理要求:采用BIM技术,应用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4、按照《 (略) 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号)要求,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各项要求应以新用地面积3888.08平方米内总建筑面积为准。

5、绿化管理要求:绿地率为20%。

6、岳阳街道要求:因该施工区域距离小区居民较近,需设置若干监测点,对房屋沉降做好跟踪监测。

7、房管要求:根据《 (略) 推进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只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商务楼宇应该按照每600人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少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 物业管理等用房配置要求: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总建筑面积2‰配置,不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薛晨佳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松协示字(2023)第1号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面积(公顷)

扩大后总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本次协议扩大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扩大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松江区

松江区SJC10012单元11A-05A扩展地块

东至松江水务管理所、南至西林小区,西至乐都商业广场,北至乐都路

八级

0.06

0.39

2.0

商办

商办:50年

807.00

4812.00

上海大众交通建峰 (略)

1、建设管理要求: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实施装配式建筑应满足相关政策、标准等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应低于60%,应按以下规定建设及管理:沪建建材[2019]97号。绿色建筑标准为:二星级及以上。

2、 (略) 建设管理要求:年径流量控制率为:不低于73%、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低于47%,具体指 (略) 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松江区(管委会)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 (略) 建设有关要求。

3、BIM建设管理要求:采用BIM技术,应用于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

4、按照《 (略) 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沪建建材[2021]694号)要求,2022年起新建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工业厂房全部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各项要求应以新用地面积3888.08平方米内总建筑面积为准。

5、绿化管理要求:绿地率为20%。

6、岳阳街道要求:因该施工区域距离小区居民较近,需设置若干监测点,对房屋沉降做好跟踪监测。

7、房管要求:根据《 (略) 推进住宅小区和商务楼宇只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设的实施意见》。新建商务楼宇应该按照每600人不低于25平方米、最少不少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服务用房。 物业管理等用房配置要求: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总建筑面积2‰配置,不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按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薛晨佳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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