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忻州市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 C*k3d08 |
---|---|
项目名称 | 忻州市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 |
标的名称 | null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场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0.19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3-1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限时报价结束前出价。 2、最终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并持身份证明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 3、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转让方通知最终受让方可进行资产接收的日期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按现场实物进行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6)受让 (略) 场在移交期限届满后的3个工作日后向转让方划转交易价款,如移交期届满后出现移交异常,最终受让方应在移交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书 (略) 场, (略) 场与转让方核实后可终结项目,组织项目重新挂牌,并退还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逾期未通知移交异常的, (略) 场将向转让方进行划转交易价款,后续移交相关事宜由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调解决;交易价款划转后的一切问题, (略) (略) 场无关, (略) (略) 场不再受理转、受让双方的任何诉求。 7)转让标的以成交后的实物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4、意向受让方 (略) (略) 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5、 (略) (略) 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负责人:白宇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岳磊(忻州) 联系电话:* |
项目编号 | C*k3d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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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忻州市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第一批报废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设备 |
转让方名称 | (略) 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 |
标的名称 | null |
交易机构名称 | (略) (略) 场 |
价款形式 | 金额 |
挂牌价格 | 0.19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3-03-15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须在限时报价结束前出价。 2、最终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并持身份证明 (略) 场办理成交手续。 3、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已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标的现状、法律状态、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关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及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资产交接,交接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自转让方通知最终受让方可进行资产接收的日期起,凡涉及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运输等一切费用、税费及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转、受让双方按现场实物进行移交,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 4)受让方承诺在挂牌公示期内,已赴标的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在细致全面了解标的资产状况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规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报名申请。未事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勘验在后期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5)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 6)受让 (略) 场在移交期限届满后的3个工作日后向转让方划转交易价款,如移交期届满后出现移交异常,最终受让方应在移交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书 (略) 场, (略) 场与转让方核实后可终结项目,组织项目重新挂牌,并退还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逾期未通知移交异常的, (略) 场将向转让方进行划转交易价款,后续移交相关事宜由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自行协调解决;交易价款划转后的一切问题, (略) (略) 场无关, (略) (略) 场不再受理转、受让双方的任何诉求。 7)转让标的以成交后的实物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 4、意向受让方 (略) (略) 场平台账户,进入“我的订单”并按系统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报名失败、竞价资格丧失的, (略) 场概不负责。 5、 (略) (略) 场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项目负责人:白宇联系电话:* 部门负责人:岳磊(忻州)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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