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七〇七至龙山卡公路排危抢险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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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七〇七至龙山卡公路排危抢险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施甸县七〇七至龙山卡公路排危抢险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为34391.6立方米,起拍价为*.4元(单价为:24.00元/立方米),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保证金:10万元,此次拍卖不设底价。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须知:

1、竞买人在报名和参加拍卖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司、企业参加竞买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竞买前,需按标的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必须为法定工作日。(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竞买人于拍卖活动前2天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人名称应当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并签订《竞买协议》,确定竞买号牌方可参加竞买。

4、本次标的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相关资料。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保山 (略) (施甸县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获取拍卖相关资料。

6、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施甸县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

矿产资源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1、本次拍卖的砂石料均为施甸县七〇七至龙山卡公路排危抢险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料。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资源量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标的物的介绍(包括文字、语言、图片、影音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在竞买前,竞买人应亲自到展示地点进行实地勘察或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物的数量及品质状况。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品质及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2、在清理、运输、加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及所发生的的一切纠纷与责任事故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知晓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产业等政策调整影响或限制竞得人权利的风险。在处置砂石料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4、相关资料只证明竞得人合法取得该标的物的途径,不等同于标的物的再次销售和加工许可证书。

5、本次交易成交价仅为拍卖标的物的自身价值,其他费用(如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拍卖佣金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到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办理标的物的交割手续。办理标的物的交割手续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经委托方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委托方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标的展示时间:自**日至**日。

五、本次标的拍卖活动定于**日9时30分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举行。六、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施甸县支行

银行帐号:*00984

联系地址:施甸县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联系人:朱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5-*、*、*

保山 (略)

**日

受委托,我公司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施甸县七〇七至龙山卡公路排危抢险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为34391.6立方米,起拍价为*.4元(单价为:24.00元/立方米),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保证金:10万元,此次拍卖不设底价。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报名须知:

1、竞买人在报名和参加拍卖时,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公司、企业参加竞买的,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竞买前,需按标的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必须为法定工作日。(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竞买人于拍卖活动前2天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竞买保证金交款人名称应当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并签订《竞买协议》,确定竞买号牌方可参加竞买。

4、本次标的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相关资料。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保山 (略) (施甸县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获取拍卖相关资料。

6、申请人可于**日至**日到(施甸县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风险提示及注意事项:

矿产资源投资存在不可预计的风险,存在不可抗力和政策变化, 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1、本次拍卖的砂石料均为施甸县七〇七至龙山卡公路排危抢险处置过程中所产生的砂石料。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资源量和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对标的物的介绍(包括文字、语言、图片、影音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在竞买前,竞买人应亲自到展示地点进行实地勘察或聘请专家进行鉴定,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物的数量及品质状况。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竞买人已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和品质及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2、在清理、运输、加工的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及所发生的的一切纠纷与责任事故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应知晓因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林业、饮用水源、水利工程、产业等政策调整影响或限制竞得人权利的风险。在处置砂石料期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4、相关资料只证明竞得人合法取得该标的物的途径,不等同于标的物的再次销售和加工许可证书。

5、本次交易成交价仅为拍卖标的物的自身价值,其他费用(如标的物在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税、费及拍卖佣金等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委托方与竞得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到施甸县地方公路管理段办理标的物的交割手续。办理标的物的交割手续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成交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委托方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30日,经委托方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成交价款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委托方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标的展示时间:自**日至**日。

五、本次标的拍卖活动定于**日9时30分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举行。六、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施甸县支行

银行帐号:*00984

联系地址:施甸县温泉古镇正大门牌坊旁A10-S-07号

联系人:朱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5-*、*、*

保山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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