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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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拍卖

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30日15:00时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单位名称

铺面位置

面 积

(平方米)

租金

(元/年)

租赁期限

(3年)

保证金

  • (万元)

1

昌宁县民政局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4号

67

38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2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田园镇滨河路东侧体育馆室内篮球场、羽毛球馆、东侧五人制足球场、游泳池

7394

92335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3

3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01号

15

1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4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01号

15

1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5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48号

90

9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3

6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48号

49

441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2

7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24

8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8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48

2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9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43.92

24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0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21.96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1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43.92

2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2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21.96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3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宝达路1号

12.5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4

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50

2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5

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25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6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田园镇宝丰社区宝达路1号

75

8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7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达*小区92区

220

24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8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昌宁县耈街乡打平村

442.72平方米

6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9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昌宁县温泉镇温泉村

341.3平方米

12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29日17:00时止。

三、报名地点:昌宁茶乡印象酒店。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时止

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昌宁县支行

账号:*00317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时止。

六、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竞拍时间:2023年3月30日15:00时

八、竞拍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报名须知:竞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参加竞价须 携带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竞价人需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并签订《竞价约定书》,确定竞价号牌方可参加竞价。

十、特别说明:

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按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及佣金由承租人承担。

  1. 标的1号昌宁县民政局铺面:承租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册的餐饮企业或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竟买人);承租人必须经营开办“幸福食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维护好现有的餐饮设备,须有热爱慈善公益之心,对年满60--89周岁老年人用餐收 (略) 场价价格60%给予优惠,对年满9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用餐,具体事宜在房屋承租合同中载明。

  2. 标的2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铺面: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县体育馆、县体育场范围内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卫生保洁和值班,负责各场馆环境卫生及草坪绿化修剪等内容。承租方如需对承租场馆进行内部改造需征得*方同意。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所购置的硬件设施设备,经双方商定后,按“来装去留”的原则进行处置。在承租期间,承租方须无偿、无条件服从*方开展重大活动、比赛及训练等活动对县体育馆、县体育场所属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调度;在对承租场馆管理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各场馆免费开放时段及开放时段正常对外开放,在免费开放时段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期间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由承租方统一支配使用并交付单年租金的20%作为押金,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设施设备损毁,从押金中扣除。

  3. 本次竞价招租佣金按成交价款的1.5%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4. 保证金返还时间:未竞得者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不冲抵租金,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交第一年租金。

  5. 同等价格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一、联系电话:杨先生*杨女士*

云南 (略)

2023年3月21日



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3月30日15:00时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昌宁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铺面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标的编号

单位名称

铺面位置

面 积

(平方米)

租金

(元/年)

租赁期限

(3年)

保证金

  • (万元)

1

昌宁县民政局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4号

67

38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2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田园镇滨河路东侧体育馆室内篮球场、羽毛球馆、东侧五人制足球场、游泳池

7394

92335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3

3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01号

15

1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4

昌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01号

15

1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5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48号

90

9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3

6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48号

49

441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2

7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24

8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8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48

2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9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43.92

24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0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铺面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21.96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1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43.92

2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2

昌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昌宁县田园镇右甸南路55号

21.96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3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宝达路1号

12.5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4

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50

2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5

昌宁县农机技术推广站

昌宁县田园镇宝达路1号

25

10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6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田园镇宝丰社区宝达路1号

75

8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7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

达*小区92区

220

24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8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昌宁县耈街乡打平村

442.72平方米

6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19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昌宁县温泉镇温泉村

341.3平方米

12000

2023年4月20-2026年4月20日

1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 2023年3月29日17:00时止。

三、报名地点:昌宁茶乡印象酒店。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时止

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昌宁县支行

账号:*00317

五、标的物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3月29日17:00时止。

六、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七、竞拍时间:2023年3月30日15:00时

八、竞拍地点: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报名须知:竞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参加竞价须 携带法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竞价人需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并签订《竞价约定书》,确定竞价号牌方可参加竞价。

十、特别说明:

租赁所产生的租赁税按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水、电费及佣金由承租人承担。

  1. 标的1号昌宁县民政局铺面:承租 (略) 场监管部门登记在册的餐饮企业或从事餐饮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竟买人);承租人必须经营开办“幸福食堂”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维护好现有的餐饮设备,须有热爱慈善公益之心,对年满60--89周岁老年人用餐收 (略) 场价价格60%给予优惠,对年满90周岁以上老年人给予免费用餐,具体事宜在房屋承租合同中载明。

  2. 标的2号昌宁县教育体育局铺面:承租方负责承租期间县体育馆、县体育场范围内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卫生保洁和值班,负责各场馆环境卫生及草坪绿化修剪等内容。承租方如需对承租场馆进行内部改造需征得*方同意。合同终止时承租方所购置的硬件设施设备,经双方商定后,按“来装去留”的原则进行处置。在承租期间,承租方须无偿、无条件服从*方开展重大活动、比赛及训练等活动对县体育馆、县体育场所属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使用和调度;在对承租场馆管理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各场馆免费开放时段及开放时段正常对外开放,在免费开放时段内,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期间的相关硬件设施设备由承租方统一支配使用并交付单年租金的20%作为押金,如出现安全事故或设施设备损毁,从押金中扣除。

  3. 本次竞价招租佣金按成交价款的1.5%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4. 保证金返还时间:未竞得者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保证金不冲抵租金,竞得人在5个工作日内交第一年租金。

  5. 同等价格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租赁权。

十一、联系电话:杨先生*杨女士*

云南 (略)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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