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4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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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4商铺招租交易公告

项目

名称

(略) 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1、201-2、201-3、201-4号商铺分别招租

项目

编号

QY*HN2042-2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3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4月4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172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1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1号商铺

200

130,000

24,000.00

2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2号商铺

226

140,000

27,120.00

3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3号商铺

1799

1,150,000

215,880.00

4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4号商铺

3618.82

2,300,000

434,258.40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装修

期限

3个月(含在合同期内)

租赁保证金(元)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标的

状态

闲置状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本次招租的商铺于2020年建成,商铺为毛坯状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商铺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海口国际免税城、新海港客运站、东汇西海岸、大华锦绣海岸、动车站海口站、海口雅居乐金沙湾等住宅区及场所。区域内有滨海大道主干道通过,且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高。

租赁

用途

1、1#、2#楼2层201-1号商铺经营范围:仅限银行

2、其他商铺经营范围:餐饮、商业、行政办公等

重大事

项说明

1、商铺现状为大开间,未建隔墙,成交后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并承担修建费用

2、确认承租方后,6个月内招租方需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确保商铺达到通水、通电功能,具备入驻条件后,方与承租方移交商铺,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商铺移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2年9月15日

评估机构

海南中联房 (略)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JLXE84

注册地:海南海口秀英区秀英街秀英大道29号海秀商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丽

经济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商铺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商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略) 秀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2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秀英区人民政府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101-1号商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银行金融企业方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201-2、201-3、201-4号商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招租方确认的具体时间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商铺现状为大开间,未建隔墙,成交后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商铺隔墙并承担修建费用。

5、确认承租方后,6个月内招租方需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确保商铺达到通水、通电功能,具备入驻条件后,方与承租方移交商铺,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商铺移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6、新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7、新承租方若对商铺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招租方负责商铺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0、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11、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即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季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

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略) 秀英区

报名

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 2023年4月3日

报名

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3年 4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保证

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

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1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

9:45

200元

120秒

2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2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10:00

200元

120秒

3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3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10:15

500元

120秒

4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4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10:30

800元

120秒

附件

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

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其它

*

项目

名称

(略) 滨海大道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1、201-2、201-3、201-4号商铺分别招租

项目

编号

QY*HN2042-2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3月20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4月4日

标的简况

标的

坐落

(略) 秀英区滨海大道172号

序号

标的名称

招租面积

(㎡)

竞租保证金

(元)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1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1号商铺

200

130,000

24,000.00

2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2号商铺

226

140,000

27,120.00

3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3号商铺

1799

1,150,000

215,880.00

4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4号商铺

3618.82

2,300,000

434,258.40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租金递增方式

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装修

期限

3个月(含在合同期内)

租赁保证金(元)

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标的

状态

闲置状态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房屋现状

本次招租的商铺于2020年建成,商铺为毛坯状态,目前处于闲置状态。商铺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公共配套设施齐全,附近有海口国际免税城、新海港客运站、东汇西海岸、大华锦绣海岸、动车站海口站、海口雅居乐金沙湾等住宅区及场所。区域内有滨海大道主干道通过,且区域内有多条公交线路,交通便捷度高。

租赁

用途

1、1#、2#楼2层201-1号商铺经营范围:仅限银行

2、其他商铺经营范围:餐饮、商业、行政办公等

重大事

项说明

1、商铺现状为大开间,未建隔墙,成交后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并承担修建费用

2、确认承租方后,6个月内招租方需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确保商铺达到通水、通电功能,具备入驻条件后,方与承租方移交商铺,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商铺移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评估

情况

评估价

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2年9月15日

评估机构

海南中联房 (略)

招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

情 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略)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MA5TJLXE84

注册地:海南海口秀英区秀英街秀英大道29号海秀商城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丽

经济类型: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出租方承诺

本次招租的商铺权属关系清晰,对该商铺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出租方

决策文件

(略) 秀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28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秀英区人民政府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1、101-1号商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的银行金融企业方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201-2、201-3、201-4号商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 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招租方确认的具体时间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商铺现状为大开间,未建隔墙,成交后由承租方自行修建商铺隔墙并承担修建费用。

5、确认承租方后,6个月内招租方需对商铺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确保商铺达到通水、通电功能,具备入驻条件后,方与承租方移交商铺,租赁起始时间及租金起付时间以商铺移交确认书时间为准。

6、新承租方不得将该商铺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如有发现,招租方将终止租赁合同。

7、新承租方若对商铺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书面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招租方负责商铺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商铺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

10、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
11、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三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即合同期限最后一年租金标准的3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每季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2、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

标的

交割

按《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

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

展示

(略) 秀英区

报名

时间

2023年3月20日至 2023年4月3日

报名

手续

竞租人须在2023年 4月3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保证

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按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

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1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

9:45

200元

120秒

2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2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10:00

200元

120秒

3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3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10:15

500元

120秒

4

新海棚户区改造回迁商品房1#、2#楼2层201-4号商铺

3月20日9:00

4月4日10:30

800元

120秒

附件

下载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咨询

电话

项目咨询及报名咨询:李女士*刘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

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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