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招标公告-出让公告
安徽省石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招标公告-出让公告
石自然资规出告字【2023】3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 起始价 (万) | 加价 幅度 (万/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石2023-3号 | 仙寓镇大山村 | 16872.92(房产建筑面积9536.44M2) | 商服用地 | 不低于0.6不高于1.0 | 不高于45% | / | 40年 | 1000 | 1450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8日到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18日16时前,向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2023年4月18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后必须参与竞买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8时至2023年4月20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建设单位需自持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自持部分可分割办理产权证,但不可分割转让;剩余50%以下建筑面积可对外分割销售,对外销售部分可分割办理产权证。
2、竞买人控股股东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含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0万元。尚欠我县土地出让金、信用存在不良记录、前期开发项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的开发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竞 (略) 须有5年以上养老、旅居和酒店运营管理经验。
4、竞买人须按2023年度第2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5、该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6、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县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负责将出让地块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宗地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7、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联系电话:(0566)-*
联 系 人:查先生仰先生
户名: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石台县支行
账号:**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石自然资规出告字【2023】3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 起始价 (万) | 加价 幅度 (万/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石2023-3号 | 仙寓镇大山村 | 16872.92(房产建筑面积9536.44M2) | 商服用地 | 不低于0.6不高于1.0 | 不高于45% | / | 40年 | 1000 | 1450 | 5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18日到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2023年4月18日16时前,向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2023年4月18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后必须参与竞买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8时至2023年4月20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建设单位需自持总建筑面积的50%以上,自持部分可分割办理产权证,但不可分割转让;剩余50%以下建筑面积可对外分割销售,对外销售部分可分割办理产权证。
2、竞买人控股股东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二级(含二级)以上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低于5000万元。尚欠我县土地出让金、信用存在不良记录、前期开发项目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的开发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3、竞 (略) 须有5年以上养老、旅居和酒店运营管理经验。
4、竞买人须按2023年度第2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规划方案进行建设。
5、该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6、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县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负责将出让地块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出让宗地内若有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等,由受让人自行勘验、迁移,场地平整由受让人负责。
7、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联系电话:(0566)-*
联 系 人:查先生仰先生
户名: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邮政 (略) 石台县支行
账号:**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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