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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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公告461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6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 (授)〔2022〕164 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礼东新华村永茂围(土名)地段、江珠高速以东新华村发合围地段、新兴村向联葵类树苗场地段的集体土地4.4918公顷(耕地0.0001公顷,园地0.6849公顷,草地0.0521公顷,其他农用地3.754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江海区2022年度 (略) 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4918公顷(折合67.377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555.860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4月10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李壮伦,联系电话:0750-*)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 (授)〔2022〕164 号]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

(略) 江海区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3月10日


编号:江征公告字〔2022〕461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 (授)〔2022〕164 号]文(详见附件1)批准, (略) 人民政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位于礼东新华村永茂围(土名)地段、江珠高速以东新华村发合围地段、新兴村向联葵类树苗场地段的集体土地4.4918公顷(耕地0.0001公顷,园地0.6849公顷,草地0.0521公顷,其他农用地3.7547公顷),作建设用地(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略) 江海区2022年度 (略) 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4918公顷(折合67.3770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7.85万元/亩计算(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1〕1号)的标准),青苗补偿费按4000元/亩标准,合共555.860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3年4月10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地址: (略) 江海区礼乐街道办事处新华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联系人:李壮伦,联系电话:0750-*)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 (略) 江海区自然资源局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 (授)〔2022〕164 号]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准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

(略) 江海区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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