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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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结果公示

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结果公示廊矿权交易公示〔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2023年3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业权基本情况

出让区块名称

(略) 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

出让类型

采矿权

矿种

地热

面积(km2

1.5994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J1:X*.00,Y*.24

J2:X*.00,Y*.24

J3:X*.00,Y*.00

J4:X*.00,Y*.00

J5:X*.00,Y*.54

J6:X*.00,Y*.54

J7:X*.00,Y*.00

J8:X*.00,Y*.00

地理位置

(略) 固安县渠沟镇孔庄

用途

供暖

开采规模

采灌均衡条件下地热水可采资源量最高不超过20.78×104m3/a。5年拟动用地热(水)可采储量:103.9万立方米;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15~25℃。

出让年限

5年

备注

二、出让方式、成交时间、地点、成交价格

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7日10时00分

成交时间:2023年3月17日10时00分

成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价格(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元)成交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注册地址: (略) (略) 桥西区裕华东路45号河北冶金大厦7层

四、公示期限: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五、相关手续办理

(1)签订出让合同时间:自收到《公示无异议证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成交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及方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3)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时限: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0日(日期为公示截止日)17:30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31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河北省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结果公示廊矿权交易公示〔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2023年3月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业权基本情况

出让区块名称

(略) 固安县孔庄东南地热采矿权

出让类型

采矿权

矿种

地热

面积(km2

1.5994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J1:X*.00,Y*.24

J2:X*.00,Y*.24

J3:X*.00,Y*.00

J4:X*.00,Y*.00

J5:X*.00,Y*.54

J6:X*.00,Y*.54

J7:X*.00,Y*.00

J8:X*.00,Y*.00

地理位置

(略) 固安县渠沟镇孔庄

用途

供暖

开采规模

采灌均衡条件下地热水可采资源量最高不超过20.78×104m3/a。5年拟动用地热(水)可采储量:103.9万立方米;地热尾水全部同层回灌,回灌温度15~25℃。

出让年限

5年

备注

二、出让方式、成交时间、地点、成交价格

出让方式:公开挂牌出让

挂牌时间:2023年3月3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17日10时00分

成交时间:2023年3月17日10时00分

成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交价格(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小写:*元)成交

三、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注册地址: (略) (略) 桥西区裕华东路45号河北冶金大厦7层

四、公示期限: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五、相关手续办理

(1)签订出让合同时间:自收到《公示无异议证明》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成交出让收益缴纳时间及方式: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3)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时限:按照出让合同约定。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10日(日期为公示截止日)17:30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31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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