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招拍挂”方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每次) | 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G(2023)11号 | 阳新县富池镇 | 51875.3 | 物流仓储用地 | 30年 | 不大于0.7 | 不大于33% | 不小于5% | / | 704.0 | 352.0 | 5.0 | 352.0 |
注: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以上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计入招拍挂成交价。
4、G(2023)11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开发期限为二年;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与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签订《阳新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并出具“标准地”承诺书。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等相关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时。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阳新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
账 号:1006 1101 4710 0188 88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4月24日17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地块挂牌时间为:G(2023)11号地块: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
八、、其他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14-*
联系人:费先生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招拍挂”方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每次) | 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G(2023)11号 | 阳新县富池镇 | 51875.3 | 物流仓储用地 | 30年 | 不大于0.7 | 不大于33% | 不小于5% | / | 704.0 | 352.0 | 5.0 | 352.0 |
注: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以上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计入招拍挂成交价。
4、G(2023)11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开发期限为二年;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与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签订《阳新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并出具“标准地”承诺书。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等相关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时。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阳新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
账 号:1006 1101 4710 0188 88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4月24日17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地块挂牌时间为:G(2023)11号地块: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
八、、其他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14-*
联系人:费先生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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