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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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发布时间:2023-03-24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招拍挂”方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每次)

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G(2023)11号

阳新县富池镇

51875.3

物流仓储用地

30年

不大于0.7

不大于33%

不小于5%

704.0

352.0

5.0

352.0

注: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以上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计入招拍挂成交价。

4、G(2023)11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开发期限为二年;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与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签订《阳新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并出具“标准地”承诺书。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等相关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时。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阳新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

账 号:1006 1101 4710 0188 88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4月24日17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地块挂牌时间为:G(2023)11号地块: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

八、、其他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14-*

联系人:费先生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发布时间:2023-03-24

阳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阳自然资规告字[2023]05号)

经阳新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据“招拍挂”方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每次)

银行存款资金证明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G(2023)11号

阳新县富池镇

51875.3

物流仓储用地

30年

不大于0.7

不大于33%

不小于5%

704.0

352.0

5.0

352.0

注:1、以上宗地竞买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银行存款资金证明和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能参加。

3、以上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者的土地补偿费、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计入招拍挂成交价。

4、G(2023)11号宗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亩;开发期限为二年;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要与阳新县富池镇人民政府签订《阳新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合同》,并出具“标准地”承诺书。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申请人可于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24日,到阳新县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等相关文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银行资金存款证明书;(5)缴纳保证金票据复印件或银行保函。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资金必须是从竞买申请人自己的账户交出(以银行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时。

保证金交纳账户名:阳新县非税收入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阳新县支行

账 号:1006 1101 4710 0188 88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自然资源权益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4月24日17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挂牌活动。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地块挂牌时间为:G(2023)11号地块: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26日10时00分。

八、、其他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出让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相关其他事项详见竞买资料。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阳新县兴国镇兴国大道49号

联系电话:0714-*

联系人:费先生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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