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洛香镇大团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从江县洛香镇大团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黔东南自然资矿挂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241号令)、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的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友庄路1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从江县洛香镇大团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
开采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从江县洛香镇
面积:0.033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40 | *.66 |
2 | *.54 | *.57 |
3 | *.06 | *.36 |
4 | *.73 | *.54 |
* | 258 | 46 |
资源储量:截至2022年11月22日,矿区范围内允许日开采量838.93立方米/日(30.62万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258米至4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绿色矿山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86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需到从江县自然资源局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的开发利用等相关情况。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需提供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 (四)竞买人应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开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自觉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及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在竞得后必须在从江县境内建立深加工企业,就地加工,禁止将原矿运到县外加工;竞买人承担该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所产生的前期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5日—2023年05月11日
网上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报名时间内,竞买人在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25日—2023年04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00:00至2023年4月24日23:59(北京时间)。 (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入库;入库后,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进行报名。 注:只有办理诚信入库,通过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挂牌交易活动。 (三)申请人可登*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报名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采矿权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5.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竞买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和《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7.提供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截止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竞得人: 1.竞买人为一个本采矿权不设挂牌出让底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则成交。2.竞买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1)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2)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起始价为网上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 (3)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竞买人最高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2.挂牌出让地质资料为勘查报告,由于勘查程度低,拟出让资源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慎重抉择。 3.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保证金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5.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本公告在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03月24日
(公告文号:黔东南自然资矿挂告〔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241号令)、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的有关规定,经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批准,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
场所: (略) 友庄路12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 (略) 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从江县洛香镇大团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
开采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从江县洛香镇
面积:0.0336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40 | *.66 |
2 | *.54 | *.57 |
3 | *.06 | *.36 |
4 | *.73 | *.54 |
* | 258 | 46 |
资源储量:截至2022年11月22日,矿区范围内允许日开采量838.93立方米/日(30.62万立方米/年)。
开采标高:258米至46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照绿色矿山建设。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按照绿色矿山建设。
拟出让年限:20年
起始价:860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需到从江县自然资源局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的开发利用等相关情况。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前需提供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 (四)竞买人应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开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自觉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及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在竞得后必须在从江县境内建立深加工企业,就地加工,禁止将原矿运到县外加工;竞买人承担该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所产生的前期费用(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3年04月25日—2023年05月11日
网上地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在报名时间内,竞买人在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平台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3年03月25日—2023年04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00:00至2023年4月24日23:59(北京时间)。 (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http://**,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入库;入库后,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黔东南州)进行报名。 注:只有办理诚信入库,通过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挂牌交易活动。 (三)申请人可登*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报名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采矿权竞买承诺书(按出让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5.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竞买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和《采矿权竞买资格确认书》;7.提供从江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挂牌截止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竞得人: 1.竞买人为一个本采矿权不设挂牌出让底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则成交。2.竞买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 (1)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 (2)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竞买人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挂牌主持人应当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起始价为网上挂牌截止时最高报价。 (3)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最高报价,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活动结束,并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竞买人最高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成交,最高挂牌价格的出价人为竞得人; 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采矿权人享有的权利、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有关法律法规,自行承担以下可能存在的风险: 1.竞买申请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等外部条件作充分了解,采矿权出让后,这些可能存在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 2.挂牌出让地质资料为勘查报告,由于勘查程度低,拟出让资源量可能与实际有出入,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出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请竞买人慎重抉择。 3.若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采矿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保证金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 4.采矿权人不得在矿区及周边范围内新建与采矿生产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本采矿权终止后, 采矿权人自行拆除矿区资产和建筑设施并按规定复垦复绿,无任何补偿。 5.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和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的;(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的;(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本公告在黔东南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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