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土网挂字[2023]4号
襄州土网挂字[2023]4号
(略)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州土网挂字[2023]4号) | |||||||||||||||||||||||||||||||||||||||||||||||||||||||||||||||||||||||||||||||||||||||||||||||||||||||||||||||||||||||||||||||||||||||||||||||||||||||||||||||||||||||||||||||||||||||||||||||||||||||||||||||||||||||||||||||||||||||||||||||||||||||||||||||||||||
襄州土网挂字[2023]4号 2023/3/27 | |||||||||||||||||||||||||||||||||||||||||||||||||||||||||||||||||||||||||||||||||||||||||||||||||||||||||||||||||||||||||||||||||||||||||||||||||||||||||||||||||||||||||||||||||||||||||||||||||||||||||||||||||||||||||||||||||||||||||||||||||||||||||||||||||||||
(略) 襄州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 (略) 场网(http://**)、襄州政府网(http://**)浏览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7日至 2023年04月24日到 (略)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州区航空路 (略) 广场写字楼3楼)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7日至 2023年04月24日到 (略)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7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三)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3年4月17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最迟必须在2023年4月24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5.特殊情况说明 (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2)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付清;(3)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XZTJ*-1号的规划条件执行;(4)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但本次竞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需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地下空间)前,按规定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规划用途、面积以及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时的基准地价,在评估机构依法测算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确定。 (四)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10—* 退转保证金服务电话:王女士0710-*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0710-* 王先生0710—* 湖北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710-*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农业银行 杨先生* 湖北银行 徐先生* 中信银行 张先生 * 中国银行 李先生* 邮政储蓄银行张女士* | |||||||||||||||||||||||||||||||||||||||||||||||||||||||||||||||||||||||||||||||||||||||||||||||||||||||||||||||||||||||||||||||||||||||||||||||||||||||||||||||||||||||||||||||||||||||||||||||||||||||||||||||||||||||||||||||||||||||||||||||||||||||||||||||||||||
(略)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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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襄州区人民政府批准, (略)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方式出让 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意向竞买人可登 (略) 场网(http://**)、襄州政府网(http://**)浏览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方式同上)下载挂牌公告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7日至 2023年04月24日到 (略)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州区航空路 (略) 广场写字楼3楼)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27日至 2023年04月24日到 (略)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27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三)相关说明事项 1.有意向竞买者,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买,竞买前须认真阅读《 (略) 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其附件无异议。 2.有意向竞买者须于2023年4月17日前,按要求申办企业或个人CA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竞买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合法。 3.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后,须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有意向竞买者最迟必须在2023年4月24日16时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将竞买保证金汇入襄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 4.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挂牌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按达到或高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间(2023年4月27日11:00时整)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节假日正常接受报价)。 5.特殊情况说明 (1)出让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2)出让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付清;(3)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XZTJ*-1号的规划条件执行;(4)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出让,但本次竞价不含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需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地下空间)前,按规定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按照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的规划用途、面积以及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地下空间部分)时的基准地价,在评估机构依法测算后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程序确定。 (四)其他要求 1.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参与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到在参加网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到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如果在使用网上土地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襄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710—* 退转保证金服务电话:王女士0710-* 网上技术服务咨询电话:徐先生0710-* 王先生0710—* 湖北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710-*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电话:农业银行 杨先生* 湖北银行 徐先生* 中信银行 张先生 * 中国银行 李先生* 邮政储蓄银行张女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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