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平田村、秀灵路、衡阳西路共计6处资产公开招租
西乡塘区平田村、秀灵路、衡阳西路共计6处资产公开招租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秀灵路、衡阳西路共计6处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153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24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分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秀灵路、衡阳西路,共计6处资产。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 盛都 (略) 运营管理,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资产招租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 | 招租范围 | 标的现状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101号杂物房 | 15 | 4年 | 杂物房 | 合同到期仍在租 | 330.00 | 1,000.00 |
2 |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40号杂物房 | 15 | 4年 | 杂物房 | 合同到期仍在租 | 330.00 | 1,000.00 |
3 | (略) 西乡塘区秀灵路26号5栋104号房 | 51.7 | 1至4年 | 住房 | 合同到期仍在租 | 620.00 | 1,000.00 |
4 | (略) 秀灵路26-1-5号商铺 | 62 | 5年 | 商铺 | 空置 | 5,642.00 | 10,000.00 |
5 | (略) 衡阳西路北一巷586-9 | 20 | 5年 | 商铺 | 空置 | 1,300.00 | 5,000.00 |
6 | (略) 明秀西路154号从南往北第一层8号商铺 | 40 | 5年 | 商铺 | 空置 | 3,200.00 | 10,000.00 |
备注: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盛都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安吉商业广场4号楼12层120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孙文 | |
注册资本 | *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圆*角*分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国有独资)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8N | |
经营规模 | —— | |
批准日期 | 2022年3月1日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2个月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交纳。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交纳,每月租金在每个租赁月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交纳。 | |||
租赁期限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无不良征信记录。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http://**); 6.标的状况确认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书》(包含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承诺);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承租方取得经营权后对标的的经营范围应按出租用途使用, (略)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使用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商铺】租赁期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标的成交价,第三年和第五年起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6% ;【房屋】租赁期限1-4年,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涨6%;【杂物房】赁期限4年,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涨6%。 5.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出租方依据政府相关文件接收该租赁资产,并负责管理及运营,出租方现无产权证等材料存档。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评估承租风险。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4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 | |||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
4.承诺书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赵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交易机构传真 | ||||
地址 |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报名链接:http://**#/projectPkg/e5c69c5e0bd5498bbb027f75b10b0847.html
资产出租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秀灵路、衡阳西路共计6处资产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153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3月2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24日 |
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资产概况 | 本次公开招租标的分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秀灵路、衡阳西路,共计6处资产。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略) 盛都 (略) 运营管理,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资产招租清单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 | 招租范围 | 标的现状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1 |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101号杂物房 | 15 | 4年 | 杂物房 | 合同到期仍在租 | 330.00 | 1,000.00 |
2 | (略) 西乡塘区平田村40号杂物房 | 15 | 4年 | 杂物房 | 合同到期仍在租 | 330.00 | 1,000.00 |
3 | (略) 西乡塘区秀灵路26号5栋104号房 | 51.7 | 1至4年 | 住房 | 合同到期仍在租 | 620.00 | 1,000.00 |
4 | (略) 秀灵路26-1-5号商铺 | 62 | 5年 | 商铺 | 空置 | 5,642.00 | 10,000.00 |
5 | (略) 衡阳西路北一巷586-9 | 20 | 5年 | 商铺 | 空置 | 1,300.00 | 5,000.00 |
6 | (略) 明秀西路154号从南往北第一层8号商铺 | 40 | 5年 | 商铺 | 空置 | 3,200.00 | 10,000.00 |
备注: 1、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与竞租标的相对应,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意向标的序号。 2、以上标的面积为计算租金的标准,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
出租方承诺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招租申请与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略) 盛都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西乡塘区新峰路51号亿鼎安吉商业广场4号楼12层120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孙文 | |
注册资本 | *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圆*角*分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国有独资)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8N | |
经营规模 | —— | |
批准日期 | 2022年3月1日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价格说明 | 月租金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2个月租金,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交纳。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月交纳,每月租金在每个租赁月开始前10个工作日内交清。首期租金应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交纳。 | |||
租赁期限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与出租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2.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首期租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无不良征信记录。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http://**); 6.标的状况确认书;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书》(包含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能够按时支付租金;没有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承诺); 5.标的状况确认书; 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竞租人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房屋、土地的权证、现状及相关费用。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原承租方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原承租方在报名时必须主张权利,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3.承租方取得经营权后对标的的经营范围应按出租用途使用, (略)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使用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4.【商铺】租赁期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标的成交价,第三年和第五年起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递增6% ;【房屋】租赁期限1-4年,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涨6%;【杂物房】赁期限4年,第一、第二年的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涨6%。 5.承租方不得利用租赁标的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6.出租方依据政府相关文件接收该租赁资产,并负责管理及运营,出租方现无产权证等材料存档。可能存在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意向承租方需自行评估承租风险。 7.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8.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4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及现场交纳现金。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1.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租赁合同 | |||
2.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
3.标的状况确认书 | ||||
4.承诺书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赵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交易机构传真 | ||||
地址 | 1、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 (略) 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报名链接:http://**#/projectPkg/e5c69c5e0bd5498bbb027f75b10b0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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