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第3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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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第3次)更正公告

长沙市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第3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略) 楚 (略) 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GYZC*
交易分类国有资产类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略) 楚 (略) 100%国有股权转让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意向受让方。

原挂牌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16:00,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10:00-11:00,标的延长挂牌公告至2023年4月14日16:00,竞价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0731-*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长沙联 (略) ?

??????????????????????2023年 3月 31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楚 (略) 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2GQZR00013

挂牌价格

8493.9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4月1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10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交通 (略)

住所

(地址)

(略) 雨花区沙湾路300号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49D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交通投资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国有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李建国

主要负责人

/

持有股权比例

100%

本次转让比例

100%

国有产权涉及

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略) 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楚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1995年02月23日

企业类型

(略)

住所

(注册地)

(略) 雨花区劳动东 (略) 办公楼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限分支机构)。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注册资本(万元)

800

法定代表人

张欢

职工人数

2

其中在岗: 2人

转让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沙交通 (略)

100%

转让标的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31日

核准(备案)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核准()

备案(√)

资产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2713.68

评估价值

20323.93

负债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1829.98

评估价值

11829.98

所有者权益(万元)

账面价值

883.7

评估价值

8493.95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8493.95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年 份

营业收入

(万元)

主营收入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21年

0

0

-61.53

-160.68

2020年

0

0

-71.80

728.2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长沙交通 (略) 董事会决议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略) 楚 (略) 股东决定书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

批准文号

(略) 国资委主任会议纪要(2022)16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 (略) 楚 (略) (以下简称“楚城公司”)名下有一块未开发土地,闲置多年,存在被收回风险。2 (略) 通过政府土地出让(2008挂27号)取得位于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的野坡地块,该宗地块属于非净地出让,红线内有建筑面积9587.22m2未拆除,包含S1、S2、S3地块,出让总面积*.56m2,土地价款6647万元,约定于2014年12月25日前动工。2022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地块下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长资规闲调【2022】58号),目前正在调查阶段。

2.S1、S2地块存在D级危房难以拆除。该D (略) 宿舍楼(1012.38m2)。S1、S2 (略) 宿舍楼(1012.38m2)、原办公楼(5071.48m2)、幼儿园(1490.66m2)、技校(482.36m2)、临街门面(1353.64m2)、配电间共6处建筑尚未拆除,其中技校、配电间、临街门面封锁空置,办公楼为长沙天心 (略) (以下简称“天心城建”)及野坡项目部使用, (略) 食堂,原公交公司宿舍楼仍有14户未搬迁。根据2 (略) 委托湖南 (略) 出具的《原公交公司宿舍楼房结构危险性等级鉴定报告》(2022-N2-150), (略) 宿舍楼(1012.38m2)当前的危险性等级为D级,整体处于危险状态,应停止使用。楚城公司需按照土地权属承担相应的危房拆迁责任。

3.楚城公司与天心城建于2011年3月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2012年5月2号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明确土地不过户, (略) 的资质及名义进行运作, (略) 支付土地补偿等相关费用6650万元以外,还需支付税后利润回报6264.8万元,其中现金回报3758.88万元,项目商业店铺回报2505.92万元,楚城公司协助天心城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双方共同成立野坡项目经营部,天心城建负责项目部的运作,项目资金双控;此项目需要贷款时,楚城公司同 (略) 的名义,用楚城公司取得的本项目下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方式向银行进行贷款和融资,并由天心城建负责提供担保;楚城公司负责地块内门面、办公楼、仓库腾空,并配合天心城建做好公有住宅的拆迁协调工作;天心城建拥有对运作项目的决策权,负责项目开发资金的筹措及项目实施开发经营, (略) 约定所得后,获得本项目开发的收益,承担 (略) 原因出现的风险;天心城建负责地块附着物的拆除及公有住宅34户住户拆迁和补偿,并承担所有费用。

4.S1、S2地块项目 (略) 判决。楚城公司于201 (略) 解除合作关系,20 (略) 高院终审判决 (略) 800万元,合同有效,继续履行。楚城公司作为土地权属单位,需继续履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所约定的条款,全面承担土地权属单位在项目报建、招投标、融资、建设、安全等方面的义务及责任风险。

5.S3地块无法单独开发。根据2008挂27号野坡地块土地出让合同,S3地块须整合周边地块再行开发。且由于S3地块是非净地出让,出让后,原公交公司已为原单位员工办理分证到户,目前住户基本拥有独立房产权证,楚城公司只拥有国土权证。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 )(√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3年4 月 14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55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挂牌金额的30%)。[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此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其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知悉转 (略) 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略) 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已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略) 的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5.意向受让方应提前实地调查项目具体情况, (略) 债权债务以及目标地块现状情况,完成股权转让后摘牌单 (略) 债权债务、拆迁安置责任,切实履行开发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 (略) 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成

电话

0731—*

产交服

务中心

刘庭辉

0731—*


长沙市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第3次)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2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略) 楚 (略) 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GYZC*
交易分类国有资产类所属管辖范围 (略)
相关公告

(略) 楚 (略) 100%国有股权转让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意向受让方。

原挂牌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3月30日16:00,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上午10:00-11:00,标的延长挂牌公告至2023年4月14日16:00,竞价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 0731-*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长沙联 (略) ?

??????????????????????2023年 3月 31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略) 楚 (略) 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2022GQZR00013

挂牌价格

8493.96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年3月31日

挂牌期满日期

2023年4月14日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10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交通 (略)

住所

(地址)

(略) 雨花区沙湾路300号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49D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交通投资业

预算形式

/

企业组织形式

(略) (国有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李建国

主要负责人

/

持有股权比例

100%

本次转让比例

100%

国有产权涉及

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略) 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略) 楚 (略)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

1995年02月23日

企业类型

(略)

住所

(注册地)

(略) 雨花区劳动东 (略) 办公楼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限分支机构)。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

注册资本(万元)

800

法定代表人

张欢

职工人数

2

其中在岗: 2人

转让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情况

前十大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1

长沙交通 (略)

100%

转让标的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湖南 (略)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31日

核准(备案)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核准()

备案(√)

资产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2713.68

评估价值

20323.93

负债总额(万元)

账面价值

11829.98

评估价值

11829.98

所有者权益(万元)

账面价值

883.7

评估价值

8493.95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8493.95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年 份

营业收入

(万元)

主营收入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2021年

0

0

-61.53

-160.68

2020年

0

0

-71.80

728.2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长沙交通 (略) 董事会决议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略) 楚 (略) 股东决定书

批准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

批准文号

(略) 国资委主任会议纪要(2022)16号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 (略) 楚 (略) (以下简称“楚城公司”)名下有一块未开发土地,闲置多年,存在被收回风险。2 (略) 通过政府土地出让(2008挂27号)取得位于雨花区劳动东路157号的野坡地块,该宗地块属于非净地出让,红线内有建筑面积9587.22m2未拆除,包含S1、S2、S3地块,出让总面积*.56m2,土地价款6647万元,约定于2014年12月25日前动工。2022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该地块下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长资规闲调【2022】58号),目前正在调查阶段。

2.S1、S2地块存在D级危房难以拆除。该D (略) 宿舍楼(1012.38m2)。S1、S2 (略) 宿舍楼(1012.38m2)、原办公楼(5071.48m2)、幼儿园(1490.66m2)、技校(482.36m2)、临街门面(1353.64m2)、配电间共6处建筑尚未拆除,其中技校、配电间、临街门面封锁空置,办公楼为长沙天心 (略) (以下简称“天心城建”)及野坡项目部使用, (略) 食堂,原公交公司宿舍楼仍有14户未搬迁。根据2 (略) 委托湖南 (略) 出具的《原公交公司宿舍楼房结构危险性等级鉴定报告》(2022-N2-150), (略) 宿舍楼(1012.38m2)当前的危险性等级为D级,整体处于危险状态,应停止使用。楚城公司需按照土地权属承担相应的危房拆迁责任。

3.楚城公司与天心城建于2011年3月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2012年5月2号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明确土地不过户, (略) 的资质及名义进行运作, (略) 支付土地补偿等相关费用6650万元以外,还需支付税后利润回报6264.8万元,其中现金回报3758.88万元,项目商业店铺回报2505.92万元,楚城公司协助天心城建办理项目报建手续;双方共同成立野坡项目经营部,天心城建负责项目部的运作,项目资金双控;此项目需要贷款时,楚城公司同 (略) 的名义,用楚城公司取得的本项目下的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抵押方式向银行进行贷款和融资,并由天心城建负责提供担保;楚城公司负责地块内门面、办公楼、仓库腾空,并配合天心城建做好公有住宅的拆迁协调工作;天心城建拥有对运作项目的决策权,负责项目开发资金的筹措及项目实施开发经营, (略) 约定所得后,获得本项目开发的收益,承担 (略) 原因出现的风险;天心城建负责地块附着物的拆除及公有住宅34户住户拆迁和补偿,并承担所有费用。

4.S1、S2地块项目 (略) 判决。楚城公司于201 (略) 解除合作关系,20 (略) 高院终审判决 (略) 800万元,合同有效,继续履行。楚城公司作为土地权属单位,需继续履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项目合作开发合同补充协议书》所约定的条款,全面承担土地权属单位在项目报建、招投标、融资、建设、安全等方面的义务及责任风险。

5.S3地块无法单独开发。根据2008挂27号野坡地块土地出让合同,S3地块须整合周边地块再行开发。且由于S3地块是非净地出让,出让后,原公交公司已为原单位员工办理分证到户,目前住户基本拥有独立房产权证,楚城公司只拥有国土权证。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或分期( )(√或×)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 2023年4 月 14 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2550万元到该项目指定账户(挂牌金额的30%)。[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此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及其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知悉转 (略) 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现状及未决诉讼事项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 (略) 和标的股权的瑕疵和风险,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已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略) 的现状进行受让,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不得因该等风险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为由退回标的资产。

5.意向受让方应提前实地调查项目具体情况, (略) 债权债务以及目标地块现状情况,完成股权转让后摘牌单 (略) 债权债务、拆迁安置责任,切实履行开发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 (略) 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成

电话

0731—*

产交服

务中心

刘庭辉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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