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号线罗汉山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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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号线罗汉山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晋安区山北路以南、玄南岭路以西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 (略) 作为1号线罗汉山地块项目建设用地。

  本批复项下的地块总面积为5853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为5853平方米(合8.78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1:500宗地图),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且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70年,按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计算。在批准的期限和范围内,其建设 (略) 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及文物保护等要求,并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有关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你单位与 (略) 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X001)的约定执行。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 (略) 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人民政府

  **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晋安区山北路以南、玄南岭路以西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 (略) 作为1号线罗汉山地块项目建设用地。

  本批复项下的地块总面积为5853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为5853平方米(合8.78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1:500宗地图),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且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70年,按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计算。在批准的期限和范围内,其建设 (略) 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及文物保护等要求,并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有关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你单位与 (略) 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X001)的约定执行。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 (略) 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特此批复

   (略) 人民政府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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