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海)地征预〔2023〕02号)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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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海)地征预〔2023〕02号)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京(海)地征预〔2023〕02号
  为实现《 (略) 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温泉镇,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辛庄东路,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边界,西至水厂东路,北至北清路南边界。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京发改(核)〔2022〕11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近期,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征收土地时,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对违规抢栽抢建部分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温泉镇政府及辛庄村、高里掌村张贴。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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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海)地征预〔2023〕02号
  为实现《 (略) 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温泉镇,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辛庄东路,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边界,西至水厂东路,北至北清路南边界。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京发改(核)〔2022〕11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中关村翠湖科技园G3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近期,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征收土地时,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对违规抢栽抢建部分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14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温泉镇政府及辛庄村、高里掌村张贴。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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