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荷乡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把荷乡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
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中6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项目,采取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方式。现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
三、项目采购服务费:由招投标代理机构按收费标准向参加投标单位收取
四、代理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标,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收集归档资料等工作。
五、代理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
2.报名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备案;
3.承担过类似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七、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书;
4.法人和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7.近三年代理过的业绩证明。
八、公共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把荷乡把荷村把荷街
3.联系人及电话:农工0771-*。
4.监督部门:中共把荷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71-*?。
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对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中6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项目,采取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方式。现面向社会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
三、项目采购服务费:由招投标代理机构按收费标准向参加投标单位收取
四、代理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标,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收集归档资料等工作。
五、代理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
2.报名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通过备案;
3.承担过类似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七、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公司简介;
3.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委托书;
4.法人和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
7.近三年代理过的业绩证明。
八、公共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8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把荷乡把荷村把荷街
3.联系人及电话:农工0771-*。
4.监督部门:中共把荷乡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71-*?。
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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