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和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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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和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公告

天等镇人民政府关于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和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公告
2023-02-07 08:30来源:天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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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实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天等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和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进行公告,通过择优采用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天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各项目下达资金(最终以财评价为准)

四、代理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标,协助业主签合同,存档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代理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理工作完成之日止。

六、报名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七、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统计表( (略) 按实际年份提供)。

八、公共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 )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天椒大道41号

3.联系人及电话:天等镇党政办公室 电话:0771-*

4.监督部门:中共天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71-*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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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7 08:30来源:天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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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实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有关规定,结合区乡村振兴局、市乡村振兴局、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天等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和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进行公告,通过择优采用方式,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天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天等县天等镇现代农业产业及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天等县天等镇天城社区太平街居民小组弄合水果黄瓜种植基地项目

三、项目采购预算:各项目下达资金(最终以财评价为准)

四、代理范围: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评标,协助业主签合同,存档资料归档等工作。

五、代理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理工作完成之日止。

六、报名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

2.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的。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报名。

七、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1.公司简介;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提供,无授权时不需提供);

5.收费标准(或收费承诺);

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备案证明复印件;

7.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承接过类似项目统计表( (略) 按实际年份提供)。

八、公共发布媒体

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 )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02月08日至2023年02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天等县天椒大道41号

3.联系人及电话:天等镇党政办公室 电话:0771-*

4.监督部门:中共天等镇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771-*


天等县天等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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