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
【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
项目名称 |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 | ||||
项目编号 | [2022]哈产交SW05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21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本次标的进行整体转让项目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发布转让公告,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现重新公告。具体资产情况详情见转让标的目录。全部标的现 (略) 松北区万宝镇后城村。 2、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整体转让,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显示转让标的共4650段,底价合计*.00 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1: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树木 | ||||
转让底价 | 标的1:*.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15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博浩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龙博浩评报字[2022]第032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博浩 (略) 出具的龙博浩评报字[2022]第03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转让的标的为树木,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3、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4、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5、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显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部分存在长短不均匀、胸径不准确等情况”。 5、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6、转让的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未出租、无涉诉行为。 10、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N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杨宪瑞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进场交易通知单》[2022]第8号 |
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3、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如有不足部分受让方须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4、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后5日内将标的搬离标的存放地,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次转让受让方负责林木、树木和树枝外运,并根据工期及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冬季施工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施工方案,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在此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 7、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管理下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3-04-10 09:00 至 2023-04-21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60000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2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3年04月23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 (略) 松北区万宝镇后城村,公告期内请提前联系转让方。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45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0451-*转1609。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1号楼4楼6号窗口。 | |
其他 |
项目名称 |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 | ||||
项目编号 | [2022]哈产交SW056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4-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4-21 | ||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资产,并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哈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本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获得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材料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本转让方义务。 5、本转让方负责对委托公开挂牌转让项目基本条款的解释,并承担相应责任。 6、本次转让资产如涉及权属过户,转让标的竞价结束后,本转让方将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权属过户。 7、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概况 | 标的情况 | 1、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本次标的进行整体转让项目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发布转让公告,均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现重新公告。具体资产情况详情见转让标的目录。全部标的现 (略) 松北区万宝镇后城村。 2、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哈肇高速公路一批树木整体转让,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显示转让标的共4650段,底价合计*.00 元。 | |||
标的名称 | 标的1: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树木 | ||||
转让底价 | 标的1:*.0元 | ||||
评估情况 | 评估值 | *.0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15 | ||||
评估机构 | 黑龙江博浩 (略) | 评估报告编号 | 龙博浩评报字[2022]第032号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
标的清单 | 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转让标的目录 | ||||
瑕疵说明、重大事项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范围以黑龙江博浩 (略) 出具的龙博浩评报字[2022]第032号评估报告为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相关资料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2、转让的标的为树木,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转让方不再向受让方提供任何设备技术资料或承担任何技术或设备性能方面的责任。 3、公告期内,各意向受让方均可到现场了解标的情况,转让方负责对标的实际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展示,在展示期间所出现的任何问题由转让方负责承担,意向受让方于现场查看时签署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时提交至哈交所。 4、转让的标的以现状进行交割,所有标的最终以交割时以转让方现场指认为准。 5、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显示“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部分存在长短不均匀、胸径不准确等情况”。 5、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6、转让的标的无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担保、反担保情况,未出租、无涉诉行为。 10、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松北区万宝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3N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杨宪瑞 经济类型:行政事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转让行为批准 | 批准单位名称: (略) 松北区财政和金融服务局 批准文件及文号:《进场交易通知单》[2022]第8号 |
交易 | 信息披露 | 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后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参与报价),采取协议成交方式;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向哈交所提交有效报名材料。 3、意向受让方承诺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及联系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哈交所如需书面送达关于本次转让事项的法律文书、材料等,应向该地址送达;如该地址发生变更,意向受让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哈交所(以邮件、微信等其它方式送达的,均参照书面送达的约定,在变更之日起3日书面通知哈交所),否则由于不能送达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哈交所按照原方式、地址联系人送达的法律文书、材料等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收到,如意向受让方拒收上述法律文书、材料视同已经送达。 4、转让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转让方发现受让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转让结果无效,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标的交割 | 1、本次转让标的移交由转让方负责,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转让方负责和受让方协商解决。 3、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如有不足部分受让方须在竞价(报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服务费,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竞价(报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 4、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后5日内将标的搬离标的存放地,其他事项由交易双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交割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5、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由受让方负责全部标的运输、搬运,并承担相关费用。 6、本次转让受让方负责林木、树木和树枝外运,并根据工期及现场情况自行考虑冬季施工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等相关施工方案,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在此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转让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的管理。 7、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的管理下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死亡等问题,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8、其他事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合同》中约定。 | |
与转让相关 的其他条件 | 1、转让标的竞价(报价)结束后,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网站公告内标的描述信息为依据要求转让方补齐所有物品或要求退还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 |
交易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受让方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报名时间 | 2023-04-10 09:00 至 2023-04-21 16:00 | ||||
报名审核 | 1、意向受让方注册报名: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登录网站http://**),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报名账户(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 ||||
交易保证金 | 1、交易保证金:60000元/标的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正向多次竞价 | 竞价阶梯 | 200元 | |
竞价时间 | 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4月10日 09:00 至 2023年04月23日 10:00 止;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300 | ||
交易成交 | 1、采用协议方式和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收取比例均为成交额的5%。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则按500元收取。 |
联系 | 标的咨询 | 展示时间、地点: (略) 松北区万宝镇后城村,公告期内请提前联系转让方。 展示联系人及电话:陈先生,0451-*。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吉女士,0451-*转1609。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略) 南岗区中山 (略) 民大厦1号楼4楼6号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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