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项目用地收回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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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项目用地收回土地预公告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
项目用地收回土地预公告

   (略) 国土空间规划(总体规划),需收回海南农垦 (略) (原南滨农场)、 (略) 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崖州区政府决定启动土地收回、开展收回土地前期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范围
  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项目用 (略) 崖州区,用地总面积约0.582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拟收回国有土地约0.5811公顷(三亚平面坐标系),涉及海南农垦 (略) (原南滨农场)、 (略) 等国有土地。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收回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收回作为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4月12日开始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居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届时,请收回土地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8起,至2023年4月11日止。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收回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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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
项目用地收回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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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收回范围
  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项目用 (略) 崖州区,用地总面积约0.5829公顷(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拟收回国有土地约0.5811公顷(三亚平面坐标系),涉及海南农垦 (略) (原南滨农场)、 (略) 等国有土地。收回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收回目的、拟开发用途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收回作为南风队至南山队下穿海南西环货线通道工程项目用地,拟安排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4月12日开始组织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信息包括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居民住宅户数、面积,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种类、数量等情况。届时,请收回土地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土地承包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拟收回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工作。调查结果将与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单位、居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8起,至2023年4月11日止。如对上述拟收回土地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反馈视为无异议。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收回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略) 崖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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