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龙山镇530523100105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304111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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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龙山镇530523100105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230411154001

龙陵县龙山镇*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告字〔2023〕07号

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出让人)委托 (略) ( (略) ),对龙陵县龙山镇*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拍卖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GB00562号等18宗地位于龙陵县龙山镇龙山社区、赧场社区,总面积0.2728公顷(实际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情况为准)。

详见以下列表:

标的编号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单价

(元/㎡)

拍卖起始总价

(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业

占比

标的1

*GB00562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20.72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4

≤99%

≤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500

*

标的2

*GB00563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20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4

≤99%

≤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500

*

标的3

*GB00564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57.58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4

≤99.1%

≤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500

*

标的4

*GB00565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72.53

住宅用地

≥1,≤2.2

≤62%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5

*GB00566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84.21

住宅用地

≥1,≤2.2

≤58%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6

*GB00567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95.9

住宅用地

≥1,≤2

≤55%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7

*GB00568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209.21

住宅用地

≥1,≤2

≤51%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8

*GB00569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241.31

住宅用地

≥1,≤2

≤47%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9

*GB02094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风吹坡脚)

129.7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5

≤99%

≤20%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0

*GB02095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风吹坡脚)

139.02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5

≤99%

≤20%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1

*GB02096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52.7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2

*GB02097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67.71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3

*GB02098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52.66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4

*GB02099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32.56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5

*GB02100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12.84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6

*GB02101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05.04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7

*GB02102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78.33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8

*GB02105

龙山社区钟家寨组(龙山南路旁)

156.17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5%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竞价阶梯

5000元/地块·次;拍卖师有权依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元/宗;每缴纳 *元可参与任意一地块竞买,以此类推。

说明:

(一)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和后期等阶段)为准,委托人、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做出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二)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三)18宗土地以每一宗作为单独的标的进行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经拍卖师落槌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成交,买受人必须将设计方案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签章);

⑵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价);

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⑷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⑸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

⑹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

⑺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⑵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携带副本原件);

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

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带身份证原价);

⑸ 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⑹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⑺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

⑻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

⑼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三)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⑵ 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⑶ 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⑷ 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⑸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⑹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⑺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

⑻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

⑼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四)参加竞买前,需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确定竞买号牌方可参加竞买。

注: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陵县政 (略) 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缴纳竞买保证金单据和有效证件到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略) 窗口办理竞买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6时(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竞买人于拍卖活动前2日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缴纳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727 2360 5100 4892

联系电话:0875-*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5月6日15时在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七楼会议室举行。

八、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契税、印花税具体征收标准按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费(土地出让金)、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0.37%收取)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于拍卖当日付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

(二)买受人在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三)交地时间:买受人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后7个工作日内交地,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交地条件:现状交地。1.老饶宴会厅旁*GB00569号宗地目前通道未通,买受人在建盖房屋时自行解决;2.该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买受人在建盖房屋时应自行退让房屋施工缝,如遇到矛盾纠纷自行商议解决。3.建设中如遇地下隐性设施及地上建构筑物需要迁建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规划条件及建设期限:严格按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陵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龙地规件〔2023〕1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且房屋建设面积、高度、层数、外观立面等以公示图为准。各宗地设计方案需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且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设。买受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六)报名人员、缴纳保证金人员和成交人员三者应保持一致。

十、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人/电话:杨先生/*、*;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电话:杨主任/0875-*。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3年4月11日

龙陵县龙山镇*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龙自然资告字〔2023〕07号

经龙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委托人、出让人)委托 (略) ( (略) ),对龙陵县龙山镇*GB00562号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拍卖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

*GB00562号等18宗地位于龙陵县龙山镇龙山社区、赧场社区,总面积0.2728公顷(实际用地面积范围以勘测定界情况为准)。

详见以下列表:

标的编号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面积

(㎡)

规划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单价

(元/㎡)

拍卖起始总价

(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商业

占比

标的1

*GB00562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20.72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4

≤99%

≤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500

*

标的2

*GB00563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20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4

≤99%

≤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500

*

标的3

*GB00564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57.58

住宅用地(兼容商业)

≥1,≤4

≤99.1%

≤27%

住宅70年,商业40年

7500

*

标的4

*GB00565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72.53

住宅用地

≥1,≤2.2

≤62%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5

*GB00566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84.21

住宅用地

≥1,≤2.2

≤58%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6

*GB00567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195.9

住宅用地

≥1,≤2

≤55%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7

*GB00568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209.21

住宅用地

≥1,≤2

≤51%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8

*GB00569

赧场社区代家坡组长坡头(永康路旁)

241.31

住宅用地

≥1,≤2

≤47%

住宅70年

5400

*

标的9

*GB02094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风吹坡脚)

129.7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5

≤99%

≤20%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0

*GB02095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风吹坡脚)

139.02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5

≤99%

≤20%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1

*GB02096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52.7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2

*GB02097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67.71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3

*GB02098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52.66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4

*GB02099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32.56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5

*GB02100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12.84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6

*GB02101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105.04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7

*GB02102

龙山社区余家寺一组(长庚路旁)

78.33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标的18

*GB02105

龙山社区钟家寨组(龙山南路旁)

156.17

住宅用地

(兼容商业)

≥1,≤4

≤99.5%

≤25%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7500

*

竞价阶梯

5000元/地块·次;拍卖师有权依据现场情况调整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元/宗;每缴纳 *元可参与任意一地块竞买,以此类推。

说明:

(一)以上数据仅供参考,拍卖标的以现状(但不限于拍卖前、中和后期等阶段)为准,委托人、本公司不对拍卖标的的瑕疵做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竞买人做出决定,表明您已接受该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品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及瑕疵并对自己的参拍行为负责。

(二)以上数据如果与实际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不影响拍卖成交价,买受人必须履行拍卖成交后的责任和义务。

(三)18宗土地以每一宗作为单独的标的进行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经拍卖师落槌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出让成交,买受人必须将设计方案报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签章);

⑵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身份证原价);

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签章)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⑷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⑸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签);

⑹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签章);

⑺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二)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⑵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携带副本原件);

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出具后加盖公章);

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携带身份证原价);

⑸ 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⑹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⑺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

⑻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

⑼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三)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⑴ 竞买申请表(现场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⑵ 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⑶ 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⑷ 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⑸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携带申请人及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价);

⑹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汇款单或缴纳截图);

⑺ 竞买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

⑻ 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

⑼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四)参加竞买前,需按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确定竞买号牌方可参加竞买。

注:上述报名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陵县政 (略) 窗口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凭缴纳竞买保证金单据和有效证件到龙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略) 窗口办理竞买登记相关手续,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六、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6时(备注:为确保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各竞买人于拍卖活动前2日将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5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缴纳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727 2360 5100 4892

联系电话:0875-*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5月6日15时在龙陵县玉龙商务酒店七楼会议室举行。

八、土地成交后涉及的相关税(契税、印花税具体征收标准按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费(土地出让金)、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0.37%收取)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佣金于拍卖当日付清。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按宗地现状利用条件进行出让。

(二)买受人在签订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后7日内到龙陵县自然资源局二楼龙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三)交地时间:买受人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后7个工作日内交地,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交地条件:现状交地。1.老饶宴会厅旁*GB00569号宗地目前通道未通,买受人在建盖房屋时自行解决;2.该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买受人在建盖房屋时应自行退让房屋施工缝,如遇到矛盾纠纷自行商议解决。3.建设中如遇地下隐性设施及地上建构筑物需要迁建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规划条件及建设期限:严格按龙陵县自然资源局《龙陵县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龙地规件〔2023〕1号)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且房屋建设面积、高度、层数、外观立面等以公示图为准。各宗地设计方案需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且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遵循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宗地不得用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建设。买受人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竣工验收。

(六)报名人员、缴纳保证金人员和成交人员三者应保持一致。

十、联系方式:

拍卖公司联系人/电话:杨先生/*、*;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电话:杨主任/0875-*。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略)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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