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国有物资(520005m3普通土壤)转让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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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区国有物资(520005m3普通土壤)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琼山区国有物资(*m3普通土壤)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059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4月1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4月23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元)

挂牌总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国有物资(*m3普通土壤)

*

*

*

150

标的情况

1、2019年, (略)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内发现一批来源不明的煤矸石堆土,遂于2019年7月10日在海口日报刊登《认领公告》,要求相关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调查、认领。此后又于2019年7月20日和8月1日在海口日报刊登《无主物收归国有公告》,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内9处10堆煤矸石堆土收归国有。

2、2022年4月18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 (略) 地质测试研究中心对煤矸石堆土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了《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委托样品检测结果的说明》和《检测报告》,确认送检的堆土样品主要矿物成分均为粘土矿物和石英,均为普通土壤。

3、2022年8月,经琼山区政府批准, (略)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上述10堆煤矸石堆土作为罚没物品 (略)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4、国有物资为9处独立堆放的土堆,堆放量合计*m3,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本次标的转让成交总价以*m3为基数计算。

2、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普通土壤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普通土壤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并收回全部土壤。标的物的使用必须满足环评要求,若造成污染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普通土壤存放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限期在买卖合同签署日起60天内运走全部普通土壤(其中编号为堆10、堆12、堆13的普通土壤限期在买卖合同签署日起15天内全部运走)。如遇特殊情况经转让方同意外,超过10天未完成标的物全部外运,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不退还,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4、受让方单位自行负责普通土壤的装载,运输同时提供必要的运输作业条件。受让方自行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进行接收。普通土壤自通过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根据转让方要求进行场地平整修复等工作。

5、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普通土壤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普通土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普通土壤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普通土壤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普通土壤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6、受让方使用转让方的普通土壤不能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包括运输过程。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13日

评估机构

海南中兴华土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转让方

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公开拍卖国有无主物资的批复(琼山府函〔2022〕283号)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略) 琼山区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其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环评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买卖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买卖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1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款项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方式抵扣转让价款。

2、确认成交并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后需给转让方支付成交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天内给转让方支付成交价的30%,60天内给转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以上款项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17:00。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4月23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环评手续;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 (略) 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国有物资(*m3普通土壤)

2023年4月11日9:00

2023年4月24日9:00

4万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买卖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吴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

项目名称

琼山区国有物资(*m3普通土壤)转让

项目编号

QY*HN2059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3年4月1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3年4月23日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

序号

标的名称

评估数量

(m3)

评估总价(元)

挂牌总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国有物资(*m3普通土壤)

*

*

*

150

标的情况

1、2019年, (略)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内发现一批来源不明的煤矸石堆土,遂于2019年7月10日在海口日报刊登《认领公告》,要求相关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协助调查、认领。此后又于2019年7月20日和8月1日在海口日报刊登《无主物收归国有公告》,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内9处10堆煤矸石堆土收归国有。

2、2022年4月18日,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 (略) 地质测试研究中心对煤矸石堆土进行抽样检测,并出具了《 (略) 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委托样品检测结果的说明》和《检测报告》,确认送检的堆土样品主要矿物成分均为粘土矿物和石英,均为普通土壤。

3、2022年8月,经琼山区政府批准, (略) 琼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上述10堆煤矸石堆土作为罚没物品 (略)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4、国有物资为9处独立堆放的土堆,堆放量合计*m3,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特别告知

1、本次标的转让成交总价以*m3为基数计算。

2、受让方使用本次转让的普通土壤须接受转让方流向跟踪,受让方不得将普通土壤擅自转让给第三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有权没收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并收回全部土壤。标的物的使用必须满足环评要求,若造成污染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普通土壤存放点自提,运输费用及装卸车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限期在买卖合同签署日起60天内运走全部普通土壤(其中编号为堆10、堆12、堆13的普通土壤限期在买卖合同签署日起15天内全部运走)。如遇特殊情况经转让方同意外,超过10天未完成标的物全部外运,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款不退还,标的物由转让方无偿收回再行处置,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4、受让方单位自行负责普通土壤的装载,运输同时提供必要的运输作业条件。受让方自行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进行接收。普通土壤自通过装车以后的全部风险(含环境影响风险)即转移给受让方。受让方根据转让方要求进行场地平整修复等工作。

5、在竞买前,转让方转让的普通土壤已经受让方实地看样,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普通土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普通土壤质量、数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普通土壤质量、数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普通土壤质量、数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6、受让方使用转让方的普通土壤不能造成二次环境污染,包括运输过程。

评估情况

评估总价(元)

*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0月13日

评估机构

海南中兴华土 (略)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琼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转让方

决策文件

关于同意公开拍卖国有无主物资的批复(琼山府函〔2022〕283号)

行为批准或
备案机构

(略) 琼山区人民政府

转让方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竞买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交其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环评手续。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方拟定的《买卖合同》。若在3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标的全部按现状公开转让,数量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
3、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标的交割

按《买卖合同》约定办理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为:报名时缴纳150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竞得后扣除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款项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方式抵扣转让价款。

2、确认成交并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后需给转让方支付成交价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天内给转让方支付成交价的30%,60天内给转让方付清成交价款,以上款项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4月23日17:00。
4、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 (略) 琼山区*子镇长昌煤矿片区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23日17:00止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4月23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法环评手续;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
(6)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服务费

本项目受让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 (略) 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缴纳。

竞价安排

序号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加价

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1

国有物资(*m3普通土壤)

2023年4月11日9:00

2023年4月24日9:00

4万元

120秒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买卖合同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吴先生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单位地址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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